商务部:实施“互联网+流通”利好流通业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05-05 17:20:31

中国日报网5月5日电 今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对流通企业和流通行业的影响作出回应。他表示,《意见》的出台主要是为了推进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流通领域的创业和就业,从而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沈丹阳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出台的这个《意见》,内容很丰富,也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主要是为了推进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流通领域的创业和就业,从而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其中既有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指导性要求,也有为流通企业提供的具体促进措施,总体上对流通企业的发展是很有利的。鼻子灵敏的市场主体应该可以从中嗅出许多商机。

沈丹阳指出,流通是国内市场化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本上起着决定性作用,但政府仍可以发挥积极引导作用。比如要发展“互联网+流通”,基础设施很重要,这次出台的《意见》就有针对性地提出要“软”“硬”结合,共同构建“互联网+流通”新型基础设施。一方面要加快智慧物流、农村电商双向通道、社区电商综合服务站等硬件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另一方面要加强智慧流通基础信息软设施的投入,建设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再比如,在完善流通保障制度方面,《意见》提出要突破现有政策限制,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新模式,以提高物流的组织化程度和物流效率。还要求落实“互联网+流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保障企业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开展商业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试点,鼓励用电企业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引导降低实体店铺租金,鼓励采取先买后租、先建后租等方式,保障社区菜市场、社区食堂等惠民、便民服务设施低成本供给。阶段性适当降低困难流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经营困难企业减压减负、纾困解难。《意见》还要求大力发展流通创新基地,为中小企业应用互联网创业创新提供集群注册、办公场地、基础通信、运营指导、人才培训、渠道推广、信贷融资等软硬件一体化支撑服务。这些措施对相关流通企业特别是中小流通企业来说应该都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意见》也有不少对企业有着引导、提示性作用的内容。比如,要求积极推广绿色商品,限制和拒绝高耗能、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过度包装产品进入流通和消费环节。推动仓储配送与包装绿色化发展,提高商贸物流绿色化发展水平。推动“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有机衔接。再比如,回归商业本质,由场地经营到商品经营转变,是实体商业转型的核心问题。《意见》提出的破解之法是鼓励百货等零售业态积极发展买手制,提高自营和自主品牌商品比例,通过发展连锁经营、采购联盟等多种组织形式降本增效,提高转型升级的能力。

《意见》还就大力发展体验消费,拓展智能消费新领域,鼓励发展智慧商圈,发展分享经济,以及如何通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营造包容宽松的发展环境,来实现产品和服务消费空间领域拓展和扩大社会灵活就业等目标,提出了指导意见。

这个《意见》的出台,使“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更加深入,相信将对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加快流通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增强流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编辑:田阿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