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河北先行试点

作者:刁云娇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05-12 14:07:39

中国日报网5月12日电 财政部、国税总局10日联合发文,宣布自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先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是继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我国推出的又一重大税制改革。通过全面实施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理顺资源税费关系,建立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资源税制度。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就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答记者问时介绍,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资源税暂行条例,确定了普遍征收、从量定额计征方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起先后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6个品目实行了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资源税从开征至今已有30多年,近十年来资源税收入增长较快,年均增长率约为27%,成为资源富集地区重要税收来源。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行资源税制度已不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两型”社会建设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计税依据缺乏弹性,不能合理有效调节资源收益。二是征税范围偏窄,许多自然资源未纳入征收范围。三是税费重叠,企业负担不合理。四是税权集中,不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为解决上述突出问题,适应经济形势发展需要,有必要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完善资源税制度。

据了解,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将从逐步扩大征税范围、全面推开从价计征方式、全面清理收费基金、合理确定税率水平和合理设置税收优惠政策五方面进行。总体上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水资源严重短缺,用水浪费现象突出,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损害严重,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河北省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地下水超采总量及超采面积均占全国1/3,是超采最为严重的地区,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降和地裂等问题,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力度。2014年以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在河北省开展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采取了调整种植结构、加强水利建设、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等多项措施。在河北省先行试点开征水资源税,可以有效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并与其他政策措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有效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推动形成节约保护水资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