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创新 成非法集资“新伪装”

作者:宋宁华 来源:新民晚报
2016-07-06 17:24:00

【新民晚报·新民网】“互联网+”金融创新,已成为一些非法集资的“新伪装”。7月5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该院2015系列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其中涵盖了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房地产居间合同、涉董事高管忠实义务、保理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等热点问题。

针对近年来多发的非法集资犯罪问题,市二中院整理了近6年来该院审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制作了《2010-2015年非法集资犯罪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传统金融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表现出了传播速度快、宣传范围广、投资门槛低、投资程序简便、投资回报高等诸多优势。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非法集资风险也随即提高。和传统非法集资犯罪相比,它具有涉众更多、地域更广、传播速度更为迅速、影响力更大、手段更为隐蔽等特点。标榜“互联网+”与“金融创新”,已成为新时期非法集资的“新伪装”。

如被告人胡某在香港注册成立了一家控股有限公司,并在上海注册成立上海代表处。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胡某与妻子开设网站发布基金等产品信息,公开发售其自行设计的基金等产品。在4年多的时间里,胡某共向800多人(900多人次),募集资金共计1.27亿余元。

法官发现,此类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是融资、投资渠道单一、民众盲目趋利、监管尚不完善、协作机制不完善等。为此,白皮书提出了多条建议,包括加强对投资风险防范的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进一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规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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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董事高管忠实义务白皮书

记者注意到,此次市二中院首次发布了一本《涉公司董事、高管忠实义务审判白皮书》。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各类商事金融纠纷案件持续攀升,其中涉董事、高管违反忠实义务的纠纷逐年增加。其中涉民营企业最多,占近6成;近7成案件标的逾百万,最高标的额达5000万余元。

为了规范公司治理、维护社会诚信、降低企业内部风险,市二中院制作了《2010-2015年涉公司董事、高管忠实义务审判白皮书》,提出了多条关于强化董事、高管忠实义务,完善公司治理的建议。

近年来,人民群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增长迅速,由此产生的行政争议也大幅增加。市二中院专门撰写《2011-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审判白皮书》,分析纠纷原因,提示潜在风险,以促进行政主体在新形势下提高预判能力,减少相关行政纠纷,进一步提升本市依法行政水平。(新民晚报记者 宋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