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8月1日电(记者 陈姝)7月28日,《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两个文件正式出台,这是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互联网+"的具体行动。
两个文件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确定了网约车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定位,规定了平台公司承运人责任及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条件,并对平台公司经营行为、车辆报废、驾驶员专兼职从业、部门联合监管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此,中国日报网联系滴滴出行发言人,对网约车用户比较关心的问题给予了简要解答。
网约车定价权将交给市场
对于广大用户所关心的,新规对网约车价格的影响,滴滴出行表示,《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网约车运价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这给予了网约车经营者一定程度的服务定价权。作为合法经营的市场参与者,滴滴将遵循市场规律,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对网约车服务进行合理定价。
1亿元发展基金携手推进融合
目前,滴滴正在采取切实措施,初期投入1亿元发展基金,与相关政府部门、出租车企业、出租车司机等多方携手,从流量融合、服务融合、技术融合三个方面,共同推进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出租车行业转型升级,提升运营效率和司机收入,共同为人民群众出行服务。
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表示,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查询机制,确保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被挡在网约车行业之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滴滴出行方面表示也会进一步配合和加大网约车司机的审核。
另外,滴滴出行也表示正在积极研究更详细的规划,全力贯彻国家政策,为网约车新业态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共同为人民出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