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 + 旅游”并驾齐驱 促进全产业链IP开发
香港2016年9月12日电 /美通社/ -- 中国领先的影视娱乐制作及文化事业集团 -- 星美文化旅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星美文化旅游”或“公司”)欣然宣布,获控股股东星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星美控股”)增持股份至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2.59%,并提出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要约”)。根据要约,星美控股将以股份要约价0.80港元,收购公司股本中所有已发行股份及所有尚未行使可换股债券,应付之最高现金代价为约 673,897,359港元。
公司与星美控股在2016年9月6日停牌,停牌前星美文化旅游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0.70港元。以此为基准计算,要约价0.80港元比当时价格溢价约14.29%。星美控股除于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者外,并无意出售或重新配置星美文化旅游之固定资产及改变现有业务。
星美文化旅游主席兼执行董事王飞表示:“星美控股以高溢价提出要约,反映了其对公司的优势及发展潜力之认同。公司预计,依托着星美控股的强大院线及行业资源,能进一步拉动公司在影视及旅游业务等各领域发光发亮。”
星美控股执行董事杨荣兵表示:“星美文化旅游在近年努力下,业务价值已逐渐显现,亦成功发展出影视制作及发行、旅游及经理人业务等多元业务,本集团对星美文化旅游的前景抱有信心。”
重点开发星美全产业链IP 拓展大旅游业务
星美文化旅游自2014年转营以来,一直积极进动多线业务发展,务求成为大中华文娱产业领先者。星美文化旅游期望,未来将围绕星美生活的主题,延伸出“影视+旅游”两大主要业务,实现客户群与资源共享,推动全产业链IP开发。
在旅游业务方面,公司将依托星美影院的庞大客户群,发展常规出行旅游服务及文化旅游服务。发展模式包括(一)善用星美250家影院的资源优势,设立250家旅游门市,成为未来旅游集客的重要线下资源;并逐步配合开发出旅游的移动无线终端平台,打通线上线下的全方位集客来源;(二)在国内外的旅游目的地,以酒店、旅游车队、导游、旅行社为目标,积极寻找收购机会,打造目的地旅游接待体系;(三)依托与航空公司的合作,寻求发展包机或自组航空公司的潜在业务,体现大交通优势;并以此开发星美大旅游的商业模式。
影视内容制作及发行方面,星美文化旅游已跟英皇电影、黄百鸣的天马影视、王晶的星王朝等领先的著名电影公司,建立全方位框架合作计划,携手全面开发《卫斯理》系列在内的优质 IP,每年合作不少于5部电影作品。
于2016-2017年,公司已落实开拍或洽谈中的影视制作项目达至逾30部。除了沿用战略合作模式,集团拟于未来运用自有资源开发一系列优秀的中小成本国产片,丰富自有项目储备。
公司将逐步落实标志性大片的内容制作及相关投资项目,以推动星美文化旅游及星美控股全产业链的资源协作与价值体现,达至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