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忠:跨境物流标准是“走出去”的最佳实践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10-20 15:06:25

2016年10月19日,标准促进“一带一路”互联互通-蓝迪国际智库企业“走出去”标准化建设与服务研讨活动在京举行。国家标准委技术委员会林忠秘书长针对跨境物流标准“走出去”共享了实践与经验。

林忠:跨境物流标准是“走出去”的最佳实践

林忠秘书长发表主题报告

林忠秘书长认为跨境物流标准“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既是国家战略发展的需要,可以促进“一路一带”互联互通,提升贸易运输主导权,又是新兴服务业发展的需要,可以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和对外扩张,是我国标准“走出去”的最佳实践。

2016年9月,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协会联合会(CFCFA)与我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89)及中亚海关合作委员会(CCC)合作,在新加坡召开CFCFA第七届年会,联合颁布了CFCFA标准体系和十项中亚非政府组织团体推荐性标准。林忠总结中国参与中亚区域标准化的成功经验包括:发展国际区域非政府组织团体标准,并以此作为CFCFA立足之本;发挥CFCFA作为国际区域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从无到有,填补空白;不与业务所在国冲突,以业务所在国法律为准;保持与国际标准相符,创新补缺;先颁布后修订;从认知到认可,逐渐推广;从简单到复杂,从服务标准到技术标准;从区域团体标准到国际团体标准;从区域标准到国际标准;寻求新的融资渠道。

林忠对我国标准“走出去”提出了六项建议。首先在目标、优先领域和试点方面,确定目标,先立足,后图发展;确定优先领域,如贸易物流作为一个优先领域,其承载大型项目(技术标准)、商品贸易、服务贸易的输出;在中国周边的国际合作区域开展试点。第二要加强组织协调,政府加强扶持力度,组织协调,推动成立区域标准化组织,并通过国际区域合作框架,发挥非政府国际组织的作用。第三,企业、标准化组织、行业协会均要积极参与标准“走出去”。第四要发挥优势,发挥我国作为贸易大国、运输大国的优势,积极开拓新业务模式。第五要搭建知识共享服务平台,促进国际、区域知识共享、培训交流。第六要引进国外先进标准,我国标准“走出去”与国外先进标准引进来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