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营改增媒体吹风会。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营改增减税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2017年营改增的减税规模会进一步扩大。
据介绍,考虑到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二手房减税因素,2016年1-11月份营改增带来的整体减税已达到4699亿元。
王军用了两组数据来印证营改增减税的数据及其力度。第一组数据,今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之后,5-11月份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按照国税总局通常公布的扣除了出口退税之后的口径,平均增幅是3%。而去年同期同口径的税收平均增幅是8.3%。今年税收收入增幅与去年同期相比有5.3个百分点的下降,尽管有不少因素影响,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企业税负明显下降是最主要的一个原因。
第二组数据,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信息显示,今年5-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利润同比增长10.1%,而去年同期同口径同比下降1.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期同比的大幅上升,尽管有多种因素影响,但全面营改增试点后企业减税也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王陆进也表示,由于增值税特殊的抵扣机制,受投资周期、资本构成、管理情况、盈利能力等因素影响,纳税人的税负水平在不同时点存在一定波动,并非每一个纳税人在每一个时点均实现税负下降。在营改增整体减税的同时,目前有1.5%的纳税人出现税负上升。
对于2017年营改增的减税效应有多大这一问题,王军回应说,减税规模会进一步扩大,这主要是由以下三个客观因素决定:一是明年有4个月的四大行业减税的翘尾因素;二是按照营改增政策规定,纳税人2016年购入的不动产当年可以抵扣60%,剩余的40%将和明年购入的不动产60%可抵扣的部分一起进行抵扣,所以减税规模会更大一些;三是随着政策和征管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企业对税制适应性的不断增强、内部管理的不断改进,抵扣的数额也会明显增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