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股”再现:天顺股份被诉4千万股价离奇涨停

作者:田刚 来源:环球网
2017-02-16 09:39:20

【环球网 记者田刚】天顺股份(002800.SZ)是在2016年6月才上市的次新类上市公司,该公司于今年2月13日发布了《重大诉讼公告》,披露该公司曾于2015 年6 月26 日与新疆昊融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融公司”)和乌鲁木齐银行签订过《仓单质押监管协议》,昊融公司将天顺股份开出的仓单质押给乌鲁木齐银行,并且由天顺股份对质押仓单及其下的货物承担监管责任。而后在2016 年10 月26 日,天顺股份向乌鲁木齐银行发出《解除三方协议通知书》, 提出解除《仓单质押监管协议》。

据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内容披露,近期乌鲁木齐银行清点仓单质押物,认为仓单项下钢材实际数量与仓单显示数量发生偏差,缺口价值22123700 元。因此,乌鲁木齐银行认为天顺股份未履行监管协议,将天顺股份诉至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天顺股份对昊融公司与乌鲁木齐银行签订的《汇票承兑合同》项下的债务2800 万元、利息12024333.27 元(自2015 年12 月26 日至2017 年1 月17 日),合计40024333.27 元,及至实际清偿日期间的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此,天顺股份在公告中表示:“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因此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钢贸虚假仓单骗贷顽疾

如果乌鲁木齐银行所述信息属实,那么这又是一起利用钢材虚假仓单骗取银行贷款的金融诈骗案例,本案中的贷款方昊融公司为始作俑者,而从贷款银行的角度来看,为昊融公司仓单及其下的货物承担监管责任的天顺股份,也成为这场贷款骗局中的“帮凶”。

虚假仓单骗贷并不罕见。环球网记者发现,其实早在2012年国内就曾爆发过钢贸企业利用虚假仓单质押骗取银行贷款的案例。在2012年8月底到9月末期间,仅上海地区就有30多场与钢材重复质押相关的庭审在不同区的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众多钢老板走上被告席,甚至不乏有钢老板因此 “跑路”的先例。

所谓仓单质押,就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是仓储企业对货主货物进行确认并开立专用仓单作为融资担保、银行依据质押仓单向货主提供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业务。银行界人士指出,正常的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项目,为仓储企业拓展服务项目,开展多种经营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特别是在传统仓储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过程中,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业务应该得到广泛应用。那么,正常的钢材质押,同样是钢贸企业进行融资的一个很好的平台,是钢贸商融资的主要途径。

然而,现实情况却并非这样“阳春白雪”。业内人士指出,部分违法钢贸企业取得贷款后,不是用于钢材贸易,而是通过多重的重复质押融出资金后转而从事股票、期货、房地产,甚至投放民间借贷市场,引起了许多危机诉讼案件,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损害了货主和质权人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钢贸企业利用虚假仓单骗贷的问题,早已引起了国家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早在2012年8月17日,上海市国资委就曾下发《关于排查钢贸领域融资问题的紧急通知》,文件显示,接上海市公安局通报,部分在沪钢贸企业使用虚假仓单向国有企业融资,“已形成国有企业的重大风险”。文件要求各委管企业逐笔核查为钢贸企业提供融资的情况,及时迅速开展排查工作,清理整顿。

在时隔4年多时间后,天顺股份再次陷入虚假仓单骗贷的旋涡,至少意味着该公司针对物流金融监管业务主要客户,以及针对物流金融监管业务主要客户出具仓单保证文件过程中,实物盘点不清、账实审查不严,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

根据天顺股份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显示,昊融公司是天顺股份2015年度物流金融监管业务的前10大客户之一,双方签订的合同监管约定期限为6个月,天顺股份仅向昊融公司收取了21万元的监管服务费。为了21万元的监管服务费,却使得天顺股份如今背上了4千万元的诉讼赔偿,天顺股份的物流金融监管业务的风险和收益严重不匹配。

案中疑点

与此同时,针对本案中的部分细节,还存在不少耐人寻味之处。

首先,本案中天顺股份与昊融公司、乌鲁木齐银行之间签订的《仓单质押监管协议》起始于2015年6月26日,而拒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显示,天顺股份与昊融公司签订的合同监管约定期限为6个月,在正常情况下,天顺股份应当在2015年底就与昊融公司方面不存在物流监管的服务关系了。那么天顺股份为什么会在10个月之后,也即在2016年10月26日才迟迟向乌鲁木齐银行发出《解除三方协议通知书》,提出解除《仓单质押监管协议》?

其次,天顺股份在2016年10月26日向乌鲁木齐银行发出《解除三方协议通知书》,提出解除《仓单质押监管协议》,当时是否得到了乌鲁木齐银行方面的回复和认可?天顺股份是否能够据此拜托其对昊融公司的监管责任?同时,乌鲁木齐银行方面发现昊融公司提供的仓单项下钢材实际数量与仓单显示数量发生偏差,这距离天顺股份发出《解除三方协议通知书》又过去了3个多月,在这三个多月时间里,天顺股份与昊融公司又存在那些后续服务?

最后,本次乌鲁木齐银行提出诉讼金额中,包含债务2800万元和利息12024333.27元,合计40024333.27元,其中利息的计算时间是自2015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7日,大约13个月左右。参照昊融实业与乌鲁木齐银行方面签订的《仓单质押合同》总金额为4000万元,12024333.27元的银行利息就对应着27%以上的年化贷款利率,这样的利率水平是否正常?

上述疑点都指向天顺公司与昊融公司之间进行的物流监管服务并不正常,但是天顺股份却并未针对环球网提出的上述问题作出任何回复。

此外,更加令人担忧的是,除了昊融公司之外,与天顺股份之间存在物流监管服务的其他钢贸公司,是否也存在虚假仓单的隐患?根据天顺股份上市前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信息,除昊融公司之外,还为“新疆瑞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万通人钢结构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钢材物流金融监管服务。其中“新疆瑞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万元,仅在2016年向工商部门登记的动产质押金额就高达1190万元,同时该公司股权也被其投资人对外质押。

股价离奇涨停 被指“妖股”

天顺股份在披露上述重大诉讼的利空公告当日,也即2月13日,股价早盘虽较为低迷,最低时跌幅还多达6%以上,然而在午后13点45分却比数笔连续大买单将股价拉升至涨停。同日天顺股份成交量大幅增长,单日成交3.62万手,换手率为19.4%;而该公司在2月13日当天的5日成交均量尚不足2万手。

这样的股价表现令众多市场人士直呼“看不懂”,有投资者在股吧中质疑表示:“难道天顺股份这是在拿利空当做利好来炒?”亦有市场人士指出,天顺股份这样的股价走势很可能是有人利用资金优势集中买入从而推高股价,涉嫌股价操纵。

据WIND资讯统计的天顺股份在2017-02-09至2017-02-13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在此期间该公司股票的买入及卖出方前五名营业部交易数据来看,华泰证券深圳龙岗黄阁北路营业部、西藏东方财富上海东方路营业部和西藏东方财富证券山南乃东县湖南路证券营业部这3家营业部均同时出现在前五名买方营业部和前五名卖方营业部当中,而且买入和卖出的金额,股票数量也完全一致,其中华泰证券深圳龙岗黄阁北路营业部的买入、卖出股票金额分别为3995.68万元,西藏东方财富上海东方路营业部的买入、卖出股票金额分别为3879.06万元,西藏东方财富证券山南乃东县湖南路证券营业部的买入、卖出股票金额分别为1386.66万元。

对此有市场人士向环球网记者表示,这很可能存在对倒交易的问题,“如果单纯只是短炒一把股票,那么买入和卖出的金额不大可能完全一致;完全一致的交易金额,通常都对应着在同一价位买卖同等数量的股票,而这种现象发生在同一个证券营业部内,就很可能是同一人或同一个机构,利用其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不同账户之间进行对倒交易。”

此外,该市场人士还进一步指出:“对倒交易实际上属于未转移股票所有权的虚假申报交易,也是常见的操纵股价的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