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不是造谣者的庇护所

作者:刘雪松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2-22 10:39:41

拿起法律的武器了,这是今天不堪谣言困扰的企业应有的“自卫”姿态,触犯了法律,就该接受法律的惩罚,网络和自媒体都不是庇护所。

名气越来越大的自媒体人冯东阳,近日收到了一张来自余杭区人民法院的传票。阿里巴巴集团旗下淘宝网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今日头条账号号主“冯东阳”针对淘宝网发布不实内容,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

1000万元的索赔要求,让习惯了在自媒体上“指点江山”的冯东阳收起了“导师腔”,他开始用“哭诉腔”博同情,说自己是农村出来的孩子,“1000万元对于我来说绝对是天价”。

诉讼缘起于冯东阳名为《人民日报曝光不合格产品名单,淘宝与京东差距明显》的文章,但是冯东阳号称转载《人民日报》报道的内容却并不存在。实际上是他编造了并不存在的内容,在淘宝网背后放了冷枪。

一惊一乍制造“爆点”,东窗事发后一把鼻涕一把泪哭诉被大公司“欺负”,这些下作的手段,一些自媒体人屡试不爽。冯东阳的这篇爆款网文与一年前发表于“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上的那篇《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如出一辙;与两年前《淘宝阿里偷税5万亿,超过100个国家GDP》异曲同工。王健林同样不愿背这个锅,将“顶尖企业家思维”告上法庭,索赔1000万元。当事人立即把自己描述成“躲在角落里发抖”的“单身狗”,希望以此燃起网友对企业诉讼行为的不满。但法律不相信眼泪,当事人最终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7.5万元。

为博眼球不惜凭空造谣,专门“碰瓷”知名大企业,俨然成为一些自媒体人扩大影响力的套路。但该套路以后恐怕是很难奏效了。更多网友倾向于理解真正受到伤害的那些企业,这是法治社会的一大进步。明眼人心里清楚:当一些自媒体人为了利益,不惜用虚构事实的方式伤害企业时,专门在背后放冷枪的自媒体才是强势的那一方。这些自媒体,几乎不花任何成本,信口雌黄,让大企业遭受难以估量的损失。这些自媒体的逻辑是:被攻击的企业肯定会“大人不记小人过”,万一惹出麻烦,企业或司法机关也不能把我怎样。

被诉1000万元赔偿的冯东阳,最后赔不赔、赔多少,法律自有公论。法治面前,只有是非、没有强弱。非要说“弱势”,被子虚乌有的谎言中伤,直接和间接损失难以计量的企业才是“弱势群体”。这些年,不仅是阿里巴巴,浙江很多企业都吃过网络谣言的“哑巴亏”,娃哈哈、农夫山泉、三生等企业,各自都有躺枪的惨痛经历。过去正是因为造谣者看上去防不胜防、不值一驳以及难以惩戒,自媒体才更加肆意妄为地制造并散布各种谣言。

是时候拿起法律的武器了,这是今天不堪谣言困扰的企业应有的“自卫”姿态。企业不避嫌“店大欺小”,淘宝网以1000万元为“标的”起诉造谣者,昭示自媒体并非法外之地,哪怕企业无法一眼准确辨认出谣言背后的动机,也无法迅速识别出自媒体背后究竟有没有恶意竞争者提供“弹药”。一些自以为“碰瓷”企业越大、影响与收益也越大的自媒体,再也不要误判了日渐完善的网络法治环境。那些居心叵测的自媒体人,在损毁企业博取经济利益的时候,应该好好掂量一下。触犯了法律,就该接受法律的惩罚,网络和自媒体都不是造谣者的庇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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