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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钢企野蛮生长:屡遭国家通报 当地上红榜

来源:工人日报
2017-02-27 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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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一家钢铁企业因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遭省政府严厉通报,14名当地官员被问责,兰州市政府被责令立即采取相关措施,查封转炉设备,问责相关人员,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工人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家地处兰州市皋兰县黑石镇的钢铁企业,在国家“去产能”的政策背景下,无备案、无环评、无产能置换等手续,却“顶风作案”,实在蹊跷。

近年来,在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达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情况下,究竟是谁为这家企业撑起了“保护伞”?

目前,虽然转炉设备遭查封,但违规生产的数十万吨不良钢材究竟流向何处?对企业仅20万元的行政罚款,能否彻底震慑“顶风者”违法违规的冲动?

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遭严查

2月1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严肃处理甘肃兰鑫钢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的通报”,以极为罕见的严厉措辞,狠批兰州市、皋兰县、黑石镇三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失职、失察。

“通报”责令,兰州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省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副市长左龙进行告诫约谈。同时,对10多名当地官员分别给予警告处分、记过处分和诫勉谈话。

此前的1月25日,履新刚满2个月的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李荣灿,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内容仅有一项——落实“省委副书记、省长林铎重要批示精神”,“研究皋兰兰鑫钢铁有限公司违规建设”问题。李荣灿表示,“严查兰鑫钢铁有限公司违规建设问题根源,从严追责、从严问责、从重处置,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再往前追溯,2016年12月底,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再次通报了兰鑫钢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情况。

屡遭通报,“野蛮生长”却并未止步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就在去年12月底之前,虽然屡遭国家有关部门通报,但兰鑫钢铁的“野蛮生长”却并未止步。

兰鑫钢铁于2013年3月开工建设了1座400立方米铸造高炉,2013年10月建成投产。就在同一时间的2013年10月15日,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增钢铁产能和项目。而兰鑫钢铁却“抢先动手”,在未取得备案、环评、产能置换等手续的情况下,自行启动了转炉炼钢项目建设,2015年8月建成,2016年6月初开始进行调试生产,并对外供货销售。

同一时段,正是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达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最为严厉的时期,兰鑫钢铁的“顶风作案”引发同业的关注和周边群众的不满。有钢铁企业向国家有关部门实名举报,“钢铁行业都在普遍去产能,兰鑫钢铁为什么突击上项目、扩产能?”由于兰鑫钢铁环保施设不达标,生产地槽钢等高耗能、高污染钢材时厂区内浓烟滚滚,当地村民多次向环保部门举报。

2014年2月,环保部在其官网上点名批评,兰鑫钢铁有限公司在建项目违反国家政策,已建项目污染严重。2016年8月,国家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视频会议通报甘肃存在违规新增产能情况。同年8月27日,兰州市政府责令皋兰县政府对违法违规建设的转炉装备予以查封,并切断动力电源。

从2013年至2016年底,所有的点名通报和责令查封,都似乎“无关痛痒”,兰鑫钢铁持续“顶风作案”。

“问题” 企业在当地屡上“红榜”

在长达3年多的时间内,虽然兰鑫钢铁屡屡进入国家环保、工信、安监等部门的“黑名单”,但就在同一时间,却在当地屡上“红榜”。

2015年9月,皋兰县开展“十大人民最满意项目”评选,兰鑫钢铁进入榜单成为“献礼国庆”项目,公开宣称“已建成120万吨优质铸造生铁生产线并投入使用,年可实现产值84亿元。”在皋兰县的“十三五”规划中,甚至明确表示,要支持兰鑫钢铁为“龙头钢铁产业”。与此同时,当地有关领导多次赴兰鑫钢铁调研指导,为企业“站台”。

有关人士分析指出,产能一旦形成规模,便逐渐固化为地方经济增长、税收来源、利益分成和政治绩效的组成部分,很难被“淘汰”。对于落后产能的纵容,后果就是过剩产能累积到了“大而不倒”的地步,经济增长和银行信贷被绑架。当地政府默许兰鑫钢铁违法违规新增产能,从表面上看是为维护当地的“经济利益”,实则不但不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长远来看,更严重威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目前,甘肃已将兰鑫钢铁作为警示教育的典型,反思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的严重后果,确保落后产能淘汰出清、“僵尸企业”应退尽退,坚决防止出现类似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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