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货猛于酒驾 315前全民热议重刑打假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3-02 15:17:40

“用治理酒驾一样的共识和力度打假”,阿里巴巴近日公开呼吁,将“打不绝”的假货困境再次拉入公众视野。其披露的一组数据——制售假罚金24年没涨,入刑不足1%,更让人们惊呼“假货猛于酒驾”。连日来,加重刑罚打假成了社交媒体热门话题,来自企业、消费者、法律界、执法机构的支持声浪不绝于耳。

网友:最恨食品药品造假,必须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阿里巴巴的这一呼吁得到普通网友的强烈关注。在微博上,“像抓酒驾一样打假”相关话题一天内阅读量即达到200万。

网友“贪玩的老奶奶”说,不重罚就永远无法遏制制假,制假售假本质上也是谋财害命,犯罪成本低使得制假者肆无忌惮,猖獗无比。“北斗望月2012”说,制假售假特别是食品药品领域,一经查实,就必须让其倾家荡产,牢底坐穿直至“掉脑袋”。

微信公号“占豪”发起的全民投票中,问题一“1993年制售假罚金5万,24年后还罚5万,你觉得合不合适?”,6300多名网友中97%认为“不合适,应当更新法律”;79%认为“制售假暴利,光罚不行,还要抓”。

假货猛于酒驾 315前全民热议重刑打假

法学专家:假货案缓刑比例太高,应完善立法加重刑罚

3月1日,在浙江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惩治制假售假行为法律对策研讨会”上,来自浙大、北大、清华、华政等高校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当前立法已经严重滞后,制假售假的犯罪成本和惩罚过低,导致假货分子“前仆后继”,建议从入罪门槛、举证责任和量刑标准三个角度切入,完善立法,对制假售假者加重刑罚。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新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举例称,5万元的刑事立案标准是1997年就确定的死数字,这么多年没有调整,已跟不上日新月异的打假形势。另外从司法实践上看,目前对制售假者的缓刑适用比重太高了,“判了他还在社会上待着,还在干”,应当严格禁止缓刑适用。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何勤华认为,假货的治理难度要高于酒驾,因为酒驾不仅伤害别人,也会伤害自己,驾驶人有意愿不喝酒,但是制假售假坑害的完全是别人,考虑到假货是跟人性做斗争,立法上需要有针对性地作出设计。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阮方民认为,当前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已远超法律的发展速度,应突破旧的法律框架,降低利用电子商务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立案标准,并对涉及假货供应链上的违法操作予以监管打击。比如,对于参与售假的物流企业,明知售假而承运的,可纳入在刑法的框架之内。

假货猛于酒驾 315前全民热议重刑打假

企业:再不提高犯罪成本,造假的就要把打假的累死了

打假有多难,常年被山寨的企业和商家最有发言权。3月1日,安踏集团法务部品牌保护周经理向记者讲述了一件让他愤愤多年的事。安踏曾追踪打击一个卖了上万双假冒安踏运动鞋的售假者,从2011年起,执法部门抓了他三次,其中一次没收了设备,一次进行了罚款,最后一次判了缓刑。最终他一天牢也没坐,制假规模还逐年扩大,目前仍在制售假鞋。

“这些制假售假分子的规避手段很多,货源分散,反正入刑点是5万元,总有办法钻现行法律的空子。”周经理说,鞋服行业受假货困扰多年未能根本解决,就是因为刑事和行政处罚制度不完善,犯罪成本太低,难以震慑犯罪份子。他举双手支持用打酒驾的力度来打假,“再不提高犯罪成本,当真就是造假的笑死,打假的累死了。”

假货猛于酒驾 315前全民热议重刑打假

媒体:不严打假货,无从谈“实业兴国”

全民大讨论下,打假也成了媒体和评论员们的热议话题。

评论员曹林说,对付泛滥成灾的制假售假,说什么都没有用,惟有让法律硬起来,让法律成为真法律,为公众扮演称职“守夜人”的角色。

《新京报》和《钱江晚报》均认为,酒驾入刑的成功先例,需要在治理假货上复制。“在严肃治理酒驾之前,喝酒开车几乎是个普遍现象。然而一旦执法严肃起来,不留情面,不管身份一视同仁,这个困扰多年的交通治安问题就迎刃而解。打击假货也是如此,需要线上线下协同努力,加大打击力度,像治理酒驾一样打击假货,才有可能真正治理好假货市场。”

《央广网》认为,对制假贩假的仁慈就是对善良的亵渎,在中国制造不断树立品牌走向世界之际,如何编织更加牢固的法律网,确保制假贩假者受到严厉的惩处,是“实业兴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更有细心媒体梳理资料发现,有识之士对加大制假售假刑罚力度的呼声由来已久。早在2013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韦飞燕就曾呼吁,像查处酒驾一样查处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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