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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恩权被禁入市场5年 把公司资金当个人资金肆意占用

作者:周芬棉 来源:法制日报
2017-03-03 1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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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司资金当个人资金肆意占用被罚 时空客原董事长被禁入市场5年

□ 本报记者 周芬棉

证监会近日首次披露了新三板时空客集团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具体违规情况。大连证监局于去年10月27日对时空客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公司原董事长王恩权被采取5年禁入市场措施,致其成为新三板首个被禁入市场者。

而这一切的根源在于,王恩权的“一言堂”,即把公司资金当个人资金,自称无妻无子,一心只想把公司做大,多次占用公司资金最终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时空客的乱象是新三板挂牌公司违规的一个特写。

时空客违规被立案稽查

资料显示,时空客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8日,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13日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主营业务包括高速公路沿线单立柱广告牌、桥体、楼梯广告牌、LED显示屏广告、车载电视广告、公交候车亭、公交站牌等户外广告发布与发布权出租;广告制作及服务、广告营销策划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游戏平台、移动支付平台等。

据证监会披露,2016年4月中旬,时空客主办券商向监管机构报告,时任时空客董事长王恩权涉嫌占用公司资金。

大连证监局接报后立即进场对时空客展开专项核查,根据前期现场核查情况,在对案情进行充分研判的基础上,决定对时空客立案稽查。10月14日,向时空客及相关责任人员下发了《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并依法举行了行政处罚听证会。

“一言堂”是违规根源

据稽查人员介绍,原董事长王恩权原持有公司约6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2016年5月17日前,王恩权通过采取一致行动人方式控制公司2472万股,共同控制公司53.12%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6年5月17日,因王恩权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行为,公司18位股东与其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案件调查期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截至2016年10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时,公司股东共有353名。

稽查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大搞“一言堂”。2014年10月至2016年5月期间,王恩权本人或指使员工通过申请备用金或个人无息借款形式,从时空客及其子公司转出资金到其个人账户,之后再转入其他人账户。

王恩权还指使员工通过虚构业务合同,以费用申请单等方式,经公司内控部门形式审核后,向13家公司转出资金,13家公司中5家由王恩权实际控制,其他公司为王恩权借用账户周转资金,资金转出后全部进入王恩权个人账户,之后再转入其他人账户。

上述行为由王恩权授权并主导,均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未履行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义务。

公司内控制度完全失效

稽查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内部控制严重缺失,管理层法律、合规意识淡薄,且相关制度制定不合理,缺乏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对于实际控制人在长达1年多时间内,多次通过虚构合同或利用其他员工大额频繁申请备用金等方式转出资金的异常行为,管理层绝大多数不知情,少数知情的董事和高管在对上述事项的审核中没有表示任何异议或向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提请关注就签字审批。公司财务负责人对于公司频繁大额资金的进出未给予充分关注或表示异议。

另外,公司公章管理极不严格、规范,王恩权想盖就盖,不少甚至没有经过公章使用程序,也没有任何记录。

不少欠条公司账上均无体现

办案人员还发现,时空客公司存在大量账外或有债务。2014年10月至2016年5月11日间,王恩权累计转出资金约2.45亿元,转回资金约1.83亿元,尚有约0.62亿元未归还。通过调查发现,其转出的资金转出后最终全部转入王恩权个人账户,再从王恩权个人账户流入百余个其他个人账户。这些人和王恩权是什么关系?资金去向何处?如此巨大工作量,调查组根本无法查清。

调查中,经常有自称是时空客的债权人来到公司,手里拿的是王恩权私人打的欠条,有的盖有时空客的公章,王恩权承认这些债务都是真实的,但账上却没有任何体现。

根据时空客2016年10月21日公告:“公司确定或有负债金额7889.40万元”。虽然资金去向查处难度大,但现有证据已足以认定时空客及相关责任人员信息披露违法。。

自称占用资金是为公司发展

2016年5月12日,王恩权主动到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自首,称其“占用公司资金”。

调查人员说,他之所以自首是因为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风险暴露。

王恩权在接受调查组多次询问时,坚称所借债务“是为了公司发展”。他说:“出现问题是因为公司的步子走得太快了,着急了,流出的资金全部用于归还公司以前欠的债务,由于自身不懂法,之前通过个人名义为公司借大量资金用于公司经营,但这部分资金未入账,也没有账本,全凭本人记忆。我无妻无子,也没有其他爱好,每天都工作到很晚,就是想通过打拼把公司做大,给家乡人树立个榜样,绝不会将转出的钱花在个人身上。”

稽查人员称,对王恩权的说法,大部分相关人员认可,不相信他会将转出的资金占为己有或挥霍了。

调查组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最终将其违法行为定性为“关联交易”,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进行处罚。

2016年10月27日,大连证监局作出处罚决定:对时空客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原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恩权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顶格”罚款,同时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的臧宇和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的贺云霞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证监会称,该案的查处为新三板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管划定红线:新三板挂牌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必须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尊法守法,畏法敬法,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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