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去年3·15被央视曝光的企业咋样了?这项消费近三年投诉增加50%
又到一年一度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去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网络订餐、二手车网络交易平台等14个领域存在的失信现象,饿了么、车易拍等企业被点名。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看到曝光的同时,更看重的还是“疗效”。那么一年来,这些被点名企业的整改情况如何?一起来看看。
去年3·15被曝光企业都怎样了?
饿了么:还在和违规餐厅玩“猫鼠游戏”
2016年央视3·15晚会上,首当其冲被曝光的是网上订餐平台“饿了么”。记者调查发现,个别餐厅在网上光鲜亮丽,实际上根本没有营业执照,属于黑作坊。“饿了么”平台不仅默认合作方入驻,甚至还引导商家虚构地址、上传虚假实体照片。
“饿了么”被曝光当天回应称,其高度重视问题,已经紧急成立专项组,下线所有涉事违规餐厅,并连夜部署,核查全国范围的餐厅资质。
此后,“饿了么”也的确开展了一系列行动。包括以直播形式向全网公开参与明厨亮灶饭店的后厨,建立独立的食品安全部门,联合第三方核查餐厅情况,开展“食品安全月”自查自纠工作……
然而,这些行动的效果似乎并不能让消费者满意,“饿了么”依然屡次登上“头条”,如2016年7月,法制网报道“饿了么订外卖吃出虫律师提醒:保存证据”;2016年8月,新京报报道“315下线黑店重回饿了么办假证挤进百度美团推荐”;2016年9月,央视曝光“饿了么”平台幽灵餐馆……一系列报道均指向“饿了么”存在部分商家无资质、服务差等安全问题。
“舌尖上的安全”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取得成效,这场持久战恐怕还将继续。
车易拍:丧失二手车行业“领军者”地位
“个人卖给个人,没有中间商赚差价”这句广告语曾经耳熟能详,二手车O2O平台曾一路风头正劲。然而,领军者“车易拍”赚差价的行为遭遇央视3·15晚会点名。记者通过大量暗访指出,“车易拍”存在两套价格不同的差价骗局。
当晚,车易拍立刻发布官方声明称“买车人看到的是车款加服务费,这是二手车电商平台普遍的收费规则”。此话一出,立刻引起舆论的强烈反弹,认为其没有诚意,明明宣传“无差价”,还甩锅给二手车行业潜规则。
之后,车易拍于3月16日一早再次发表了官方声明,这次声明也郑重道歉,并且连夜将车易拍收费明细在网站首页做了公示,收费标准和收费原则也全部公开。
3月19日,车易拍平台还做了进一步产品升级,在卖家端和买家端都公示了应该收取的费用,双方可以看到彼此支付和收取的所有费用及其明细。同时,在交易环节中,车易拍向买方收取3%的交易服务费。
只可惜,消费者对“车易拍”的信任危机爆发,二手车业务缩水严重,致使“车易拍”不仅失去了行业“领军者”的光环,其官方微博也停止更新,最后一条微博发布于2017年1月6日。只是不时还有粉丝在微博下留言:“还在吗?”
道有道:被罚26万 停牌至今
下面这家被曝光公司是一家新三板挂牌公司——道有道。央视记者暗访发现,道有道利用包含恶意程序的广告弹窗对大量手机用户进行恶意扣费。
被曝光后,道有道公司进行了紧急停牌,并在微博上回应称:“即日起严厉打击利用道有道平台推广有损用户利益的产品。针对遭受损失的用户,公司将先行赔付。根据调查结果,公司保留追究相关产品方责任的权利。”意指自己的平台被利用了,自己也是受害者。
3月18日,道有道发布公告回应称,道有道在第一时间下架了视频类、游戏类软件产品,并逐一进行筛查,确保用户利益不再受损,并成立专门的团队加强产品推广上架的管控,也正与行业协会协商将恶意吸费纳入绿色营销监督体系。
不过,道有道公司显然不像它所宣称的那样清白。在之后的1年中,该公司因违法发布广告等行为便接连收到了三张罚单,被罚款金额总计26万元。
此外,道有道自2016年3月16日发布第一份停牌公告后,又连续发布了19份停牌进展公告,至今已停牌近1年之久。
七成消费者遭遇过侵权 36%放弃维权
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中国的消费维权体系日臻进步,消费环境也在不断的改善,不过,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日前,《消费者报道》杂志公布的3·15消费维权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0%的调查者遇到过消费侵权情况,其中被侵权者只有不到一半的人有进行消费维权。
消费者不进行维权的原因主要是涉及金额低以及不知道通过哪些渠道进行维权。
调查结果还显示,网络交易侵权发生行为更高,构成消费侵权的主要问题为产品质量问题。
远程购物投诉三年增50%
随着网络购物、电话购物等形式逐渐普及,远程购物投诉量呈现上升趋势。从2014年的20135件,升至2016年的29856件,升幅接近50%。
“远程购物投诉已成为消协组织遇到的普遍性投诉”,中消协报告称,瑕疵、担保未落实、宣传与实物不符等质量问题占比一直领先;同时,新消法有关“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条款遭遇执行难,电商平台、入驻商家推诿扯皮,或擅自扩大不适用范围,承诺不兑现、退货时商家拖延解决等问题屡遭消费者诟病。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近日在谈及网购时曾表态,网购发展势头现在很好,但也有不少问题。“首先明确,网络平台要负第一责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最重要的是,还是要加强网购法律保障,有些法律保障措施还在探索之中”。
质量仍是“大问题” 鼓励社会监督
事实上,质量问题的困扰不仅存在于消费者网购的商品,从中消协的全渠道消费投诉数据来看,近四成都属于质量问题。
中消协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53505件,占据性质分类前三位的分别为,质量问题占41.47%,售后服务占22.73%,合同问题占12.23%。
值得注意的是,新消法还明确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而在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纠纷中,社会鉴定机构或组织的客观发声仍然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