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举牌”再引热议 专家:对险资误解正在消除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7-03-24 15:09:09

继2016年部分险资在资本市场频繁举牌遭热议后,近日,河南省政府出台新规明确提出,鼓励保险机构举牌省内优质上市公司。此举再次掀起对“险资举牌”的热议。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绝大部分险资举牌是财务投资,将对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河南鼓励险企举牌上市公司

河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引导保险资金更多通过股权投资计划和股债结合等方式服务于省内企业降低杠杆率;鼓励保险机构举牌省内优质上市公司,支持法人保险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起组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按照河南省出台的新规,鼓励险资举牌的目的在于,通过股权投资或债股投资服务于实体企业降低杠杆的资金需求。由此可以看出,当前地方政府在实体经济转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领域中对大规模、长期、低息资金的需求仍有较大缺口,而近年来规模急剧膨胀的险资无疑是最好选择之一。

以河南省为例,作为排名全国第五、中西部第一的经济大省,长久以来,煤炭、钢铁等重工业都是重要的支柱产业。而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深入推进,这些重工业企业“去产能、去杠杆”却成了当前重中之重的改革任务,庞大的转型资金需求更是成为首当其冲的难题。

这同时也为各类金融机构拓展业务打开了空间。公开资料显示,截至目前,仅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与河南能源化工、中国平煤神马、安钢集团签订的债转股项目已达250亿元。

与银行业相比,近年来,河南保险业发展迅速,进一步引进与扩大“期限匹配更为灵活、成本更加低廉”的险资对当地实体经济支持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河南保监局的统计显示,2016年,河南保险业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500亿元,近25%的增速位居中部地区首位。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险资对河南实体经济支持的规模和平台也在不断拓展。2016年,河南新增险资运用金额253亿元。其中,债券、协议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135亿元,投资企业发行的股票或股票型基金6.5亿元。同时,险资在河南还有16个存续期内的债权投资计划,总金额高达360多亿元。

促进保险资金服务于实体经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表示,保险资金举牌,可以提升被举牌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表现。“通过举牌方式,可以促进保险资金服务于实体经济。保险资金举牌上市公司,提高了中长期股权投资在保险业资金运用结构中的比重,有利于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朱俊生说。

一位保险公司资管部门人士表示,河南省的官方表态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外界对于险资误解正在消除”。保险投资因为追求长期、稳定收益,倾向于配置大盘蓝筹、高分红个股,并较长时间持有,是上市公司良好的投资伙伴。比如国华人寿购买的股票平均持有期限在490天。

上述保险公司人士表示,保险资金和地方上市公司合作,地方政府的支持态度非常重要。保险公司更倾向于投资有地方政府担保的项目,当合作过程出现问题时,会有更多的调解路径。

“作为盈利金融机构,险资要追求投资的合理回报与资金安全,而‘政府鼓励’能否赢得险资信任、缓解险资频繁举牌背后的资产荒,取得双赢局面,还需要时间检验。”上述人士说。他认为,要拓展险资运用的空间,弥合当前政府、企业与保险机构之间面临的需求差异,必须找准三方契合的关键,其中合作创新必不可少。

保监会:险资要做善意投资者

相对于河南实体经济对资金的需求而言,险资的运用总量仍然偏小。2016年6月,在“保险投资机构河南考察对接会”上,河南291个推介项目资金需求总额达5452亿元,实际签约408亿元。

一名业内人士坦言,除了新近兴起的险资与实体企业对接仍需要磨合外,优质安全项目的稀缺也是地方与险资对接不畅的一大因素。在行业急剧扩张和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2016年部分险企频繁举牌的背后实际上已经显现出保险行业的“资产荒”,未来举牌或将继续出现。

有业内人士表示,保险资金作为重量级的大资金应该更加遵守市场规则,做好财务投资。险资入市应为市场输入血液,实现资金再分配由虚入实,促进企业发展和扩充保险行业投资渠道,实现利润增长的双赢策略。

从2016年底开始,对于险资举牌行为,监管层的态度逐步明确,但也并非是“一刀切”。如对于恒大短期股票炒作,监管层明确表态不支持;对前海人寿增持格力电器,不支持再举牌。而中国建筑声明欢迎安邦举牌,说明保险资金是友好投资人,未来友好投资人或许是险资在市场中存在的一个很好的理由。

事实上,并非所有的险资举牌行为都是“野蛮”并购,绝大多数属于财务投资。2016年底至今,保监会出台了系列新政,保险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行为受到诸多约束。保监会官员在多个场合强调,保险公司要做善意投资者,不做恶意收购者。

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朱铭来表示,险资的整体股权投资不能被“一棍子打死”。不过,需要提醒的是,为了避免再次出现恶意收购行为,要加强监管,让险资的举牌更加规范、信息披露更加全面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