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孙华:针对多家上市公司长年不分红的“铁公鸡”行为,3月3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研究制定对付“铁公鸡”的硬措施。本报今日从监管层的一系列举措取得的成绩、“铁公鸡”主要存在的行业以及对付“铁公鸡”采取的措施等三方面进行解读,以飨读者。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沪深两市有2031家公司现金分红,共计8301亿元
■本报记者 朱宝琛
“我会重申,上市公司要不断提升质量,夯实回报股东的利益基础,同时,还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现金分红实实在在地回报投资者。”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日前表示。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短短两周时间内,证监会已经两次喊话“铁公鸡”:3月31日,证监会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研究制定对付“铁公鸡”的硬措施,对具备分红能力而不分红的公司进行监管约谈,督促相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切实履行责任,支持上市公司履行现金分红义务;结合严格“高送转”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和公司章程分红的公司,依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3月24日,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完善制度,引导上市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状况,通过现金分红实实在在地回报投资者,强化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对于有能力但长期不分红的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约束;对于不分红、少分红,反而利用“高送转”等概念配合违规减持、内幕交易的行为,将依法严查严办。
与此同时,沪深交易所也就现金分红一事作出回应。上交所表示,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真正回报投资者的体现。从沪市整体看,近三年来有逾40家公司分红比例稳定在50%以上,近300家公司超过30%。提升现金分红水平,积极回报投资者,已经成为沪市公司的一大“共性”。深交所表示,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投资者获得回报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的重要途径。在监管部门多举措引导下,深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持续改善,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和家数逐年上升。
沪深两市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离不开监管层的推动。2013年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之后,2015年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等又联合下发通知,积极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沪深交易所在落实政策方面也非常给力: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设定了30%的现金分红指导比例,确立了“不分红须解释”的基本原则,同步强化信息披露,规范决策程序,极大提升了中小投资者在分红决策中的话语权和知情权。在日常监管中,持续跟踪公司分红变化趋势,及时督促引导,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深交所方面,积极落实证监会及各部委的各项措施,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强化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
在一系列的政策推动下,上市公司的分红意愿、分红稳定性都有了提高和改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沪深两市有2031家公司现金分红,共计8301亿元;有1128家公司已连续五年现金分红,有1415家上市公司已连续三年现金分红。
(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