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形态初创期,伴生和积累各种问题和矛盾,政府与运营企业和共享单车承租人联手,制订和实施各项管理规范,力保共享单车提供的绿色交通慢服务,能够有序可持续服务于大众。相对于此前对网约车的管理与规范,政府这次对共享单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显然更加从容得当。
昨天起,《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意见》)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北京是国内特大城市中较早研究鼓励规范共享单车有序发展的城市。国内特大城市都在酝酿相关的指导意见,但北京的阶段性进展属于最快之列。共享单车最早从上海上路,眼下在国内特大城市和多数省会城市已呈规模化覆盖,ofo、摩拜、小蓝、酷骑、永安行、智享等主要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已发展到白热化程度。近年来,由财政投资和运营的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的巨大需求,直接刺激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运营共享单车服务系统,这是自网约车服务逐渐成熟之后,“互联网+交通”领域的又一个巨大体量的创新案例。
截至上月底,在政府已对投放总量进行控制性调节的条件下,上海共享单车已突破50万辆,北京则以70万辆的数量,凸显了交通慢服务的首都速度和需求。在特大城市和部分省会城市,一方面,共享单车在中心城区的投放已呈过饱和,另一方面,城市近郊的投放量却严重不足,呈现为普遍的结构性失衡。
北京的《意见》立足于“鼓励规范发展”,政府全力支持共享单车交通服务新形态。在新形态初创期,伴生和积累各种问题和矛盾,政府与运营企业和共享单车承租人联手,制订和实施各项管理规范,力保共享单车提供的绿色交通慢服务,能够有序可持续服务于大众。相对于此前对网约车的管理与规范,政府这次对共享单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显然更加从容得当。
据统计,截至上月底,全国已投放共享单车1800万辆,预计今年底全国总投放量有望突破5000万辆。目前,共享单车在多数三四线城市基本处于“零投放”状态,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又呈结构性过饱和特征,若能将覆盖面扩大至全国县城以上,年底全国的投放量还会更高。如果政府的管理责任、运营企业的主体责任、行业协会自律责任和使用人的文明用车责任都能逐步落实到位,规范后的共享单车就有可能收获一石三鸟之功:
其一,各路风投已向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投入资金20亿余美元,风投热情及后续投融资能力依然强劲。只要建立起必须的管理规范和相关方约束机制,共享单车完全有条件逐步取代此前由政府投资和运营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形成共享交通慢服务的更大面覆盖和更密集的点覆盖。而公共自行车系统的逐步退出,相当于政府可将用于维持公共自行车系统的的财政投入,用于改善和增加其他公共服务,是为公共服务做加法。
其二,共享单车本质上是现代服务业,但其前端是材料工业和自行车制造业,后端是维护保养及大数据定位管理等细分的服务业态。若将它们串起来,共享单车就是一个集制造业、服务业于一炉,使用与管理成一体的大产业。
其三,鉴于中国“互联网+”创新能力全球领先,而绿色交通又是全球性需求,通过规范而创出健康、有序运营的共享单车品牌,应当有条件走出国门,覆盖越来越广阔的海外市场。
从目前的进度看,北京的《意见》有望在特大城市中率先出台并实施。在各地规范发展共享单车过程中,要坚持共享单车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高于普通自行车的原则,应当尽快制订专项国家标准。要为共享单车建立全国统一的承租人强制保险,以及运营企业第三方责任保险制度。此外,目前由运营企业收取的总量巨大的承租押金的规范运作,以及第三方保(监)管制度必须尽快建立,避免出现大的信用风险。
在各地颁行“地方版”指导意见,积极探索规范发展共享单车的基础上,应适时出台“国家版”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为共享单车健康、有序运营发展提供更高层级、标准统一的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