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商要姓农,但上行或是下行不是判断农村电商“农”味儿的主要依据,还是要看其为“智慧农村”作了多少贡献、是否让农民生活变得更美好。“条条大道通罗马”,农村电商本应是开放式的,不应对模式过分苛求。只要能给农民带来利益,能给农民生产生活某一方面带来好处,就应该鼓励
日前,有媒体报道,农村电商味儿不“农”,主要盯着赚农民的钱、把工业品卖给农民,但在把农产品卖到城里的时候却不甚给力,引发业内关于农村电商应聚焦农产品进城还是工业品下乡的争论。笔者以为,农村电商要姓农,但上行或是下行不是判断农村电商“农”味儿的主要依据,还是要看其为“智慧农村”做了多少贡献、是否让农民生活变得更美好。
自然,农民有把农产品快速高价卖出去的迫切性,但也有购买家电数码产品、日用品等工业品的需求,有在线购买优质低价种子、化肥等农资的需要,还有获取缴费取款、医疗教育等各类服务的期盼。因此,通过互联网满足农村消费需求,让农民平等地获得与都市人一样的消费环境,也是发展农村电商的应有之义。
从电商企业来看,农村战略给其带来的长远商业效益无须赘言。但与城市不同,深耕农村需要时间、资金、人力和渠道等投入。因而,这方面的尝试并非总是成功的,农村电商目前的大比例亏损就是明证。可见,发展农村电商要耐得住投入、忍得住寂寞,事实上,不少电商企业也是这么做的。比如,阿里农村淘宝就承诺,布局乡村生态建设,不逐利短线回报。
对农民来说,开始涉足农村电商时常常存在误区:一种是消极认为本地没有东西可以卖,另一种是以为东西好就一定能在网上卖得好。实际上,农民懂得买才能懂得卖,下行先做到位,上行才能做得好。毕竟,上行和下行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于农民信息化需求的大生态。
既让工业品走进农村,又让农产品卖到城里,是农村电商发展的理想状态。不过,这种理想状态常常在农村电商发展到中高级阶段才会出现。在我国这样农村人口数量庞大的发展中大国,这样的探索没有可供参考的坐标。基于此,应鼓励农村电商根据各自需求和定位,自由选择合适自己的发展路径、盈利模式。“条条大道通罗马”,农村电商本应是开放式的,不应对模式过分苛求。只要能给农民带来利益,能给农民生产生活某一方面带来好处,就应该鼓励。
发展农村电商绝不仅仅只是为了商品买卖,而是要全民共享信息化成果,体现对城乡关系的全局考量。农村的“空心化”近年来一直是舆论热议的话题,与“空心化”相伴而生的,是人们对“信息鸿沟”的担忧。不能让农村成为隔绝在信息时代之外的一座座孤岛,为此,农村电商正尝试用互联网和商业文明将其连接起来,引进信息、技术,注入服务、资金,吸引人才返乡创业。
无论上行还是下行,农村电商正为乡村搭建互联网时代的商业基础设施。这是一场变革,以信息技术提升乡村生产效率,促进生产要素向乡村回流。更关键的是,这种变革是以信息技术赋能农村,会增强农民在信息时代的竞争力,让农民从生产自由走向交易自由,这也是农村电商的最大社会效益。从长远看,还会带给农民精神面貌的革新以及乡村治理的升级。(乔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