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图:杨佳
南方日报讯(驻京记者/王诗堃)增值税“四档变三档”文件出台。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并明确简并增值税税率后,适用11%税率的货物范围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定。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即提到今年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今年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营造简洁透明、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4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公布了六项政策总计减税3800亿元,其中包括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通知》明确了简并增值税税率具体政策,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此前,我国增值税税率有四档,档次过多不利于税收管理和税制公平,此次简并增值税税率通知明确,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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