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近日出台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同时不得设定罚款目标。
长期以来,在执法部门中,城管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不被商贩敬畏,在社会上也饱受诟病。如此语境下出台《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不仅规范了执法行为,还遏制了暴力抗法行为,有望达到双赢效果。
一些城市试行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后,城管权力集中,但相关的约束机制、培训机制、规范机制却没有跟上,导致权力滥用现象频发。少数地方城管更多采取运动式管理、权力式管理,与法治式管理渐行渐远。在这样缺乏权力制约的环境中,思想觉悟稍低、自制力差的执法人员,出现了滥执法、蛮处理、乱罚款等不良现象。
城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实际上就是一种法治式管理模式,有助打造专业化法治化的执法队伍。但这只是规范城管执法的第一步,接下来还要改革并完善现行城管体制。
首先,城管应实现执法规范化、程序化。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公开处罚标准;加强审核,杜绝执法畸轻畸重,切实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日常执法中,倡导教育为主,尽可能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其次,应将城管部门归口各级政府法制办管理,实行“纵向到底”;地方纪检、监察等部门,应建立对城管部门日常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并纳入监察部门日常职能,以此促进城管执法理念的真正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