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新规堵抵质押贷款漏洞

作者:闫瑾 程维妙 来源:北京商报
2017-05-09 13:40:09

北京商报讯(记者 闫瑾 程维妙)放贷前考察不到位,或对质押物价值评估不准确等原因,很容易导致银行贷款风险增加,回收资金被打折扣。银监会5月8日发布公告称,为提高贷款安全性,已于近日发布《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押品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为担保商业银行相关债权实现,抵押或质押给商业银行,用于缓释信用风险的财产或权利。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介绍,银行发放授信通常包括信用、保证、抵质押等多种方式,不同方式对银行授信风险的缓释作用也不相同,其中抵质押是银行缓释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

另有银行人士进一步解释,简单来说,在抵质押方式中,一旦借款人不能按约还贷,银行可以凭借抵质押物优先受偿,有第二还款源,因此银行要承担的风险比纯信用贷款要低不少。

但这种方式也不能保证银行资金万无一失。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前部分商业银行押品存在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流程不规范、风险管理不到位等现象,其风险缓释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此前曾有银行在接受押品时,没有对抵押品进行充分考察,以致丧失抵押权。例如某企业曾以其拥有的5.5万平方米工业用地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经办行没有对抵押土地的性质进行审查便发放了贷款。几年后借款企业破产清算,由于抵押土地性质为租赁土地使用,当地国土资源局依法收回了该土地,银行丧失了土地抵押权。此外,银行押品评估价值不准确、抵押合同签订不规范、押品贷款后监控不到位等情况也屡屡发生,导致押品的风险缓释能力下降。

对此,《指引》从完善押品管理体系、规范押品管理流程、强化押品风险管理三方面督促和引导商业银行加强押品管理。同时,银监会还要求商业银行应至少将押品分为金融质押品、房地产、应收账款和其他押品等类别,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分;应结合本行业务实践和风控水平,确定可接受的押品目录,且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应加强押品集中度管理,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因单一押品或单一种类押品占比过高产生的风险等。

对于押品的估值,《指引》指出,原则上对于有活跃交易市场、有明确交易价格的押品,应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押品价值。采用其他方法估值时,评估价值不能超过当前合理市场价格。此外,《指引》还要求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押品的价值波动特性,合理确定价值重估频率,每年应至少重估一次。价格波动较大的押品应适当提高重估频率,有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质押品应进行盯市估值。

温彬表示,监管部门此次出台《指引》,有助于商业银行加强和完善抵质押品管理,对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发挥积极作用。同时,监管部门要求不能过度依赖抵质押担保而忽视对客户的现金流量测算,要平衡好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的关系,能够使那些缺少抵质押品的中小企业更好地获得银行授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