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舌尖上的焦虑”,外卖食品要加装“安全锁”

作者:马秀芳 周相吉 来源:新华社
2017-07-17 17:41:07

  新华社成都7月10日电 题:面对“舌尖上的焦虑”,外卖食品要加装“安全锁”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马秀芳 周相吉

  通过网络点餐已经成为一种潮流,网售食品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外卖食品在方便大众的同时,如何加装“安全锁”,以杜绝公众“舌尖上的焦虑”,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

  外卖食品不时引发“舌尖上的焦虑”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可看到外卖骑手穿街走巷进行送餐,人们在享受外卖送餐便利的同时,偶尔也会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舌尖焦虑”。

  在成都上班的赵彬表示,自己平时经常点外卖。“我点外卖时只选择信得过的实体店,这样相对放心一些。”即使如此,他还是遇到过外卖食品有问题的情况。这时,他一般会把食品丢掉,然后在外卖平台上对商家打差评。

  在重庆上学的宋宁在吃腻了学校食堂饭菜时,也经常点外卖。“有一次点了一份麻辣烫,吃的时候发现肉变味了,我就给商家打电话投诉,商家就给我重新换了一份。”宋宁说,如果遇到特别严重的情况,她一般都会投诉。

  事实上,因外卖食品引起投诉,最近不时发生。6月底,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的罗女士在吃了外卖烤肉饭后,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随后,她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了所点外卖的“独家记忆餐饮店”。雁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接到投诉后,迅速对该店进行检查,并将相关食品材料送至有关单位检验。7月7日,检测报告显示烤肉饭中有金黄色葡萄球菌。目前,雁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独家记忆餐饮店”进行立案调查。

  外卖食品安全隐忧如何造成?

  外卖食品安全隐忧不容忽视。记者通过实地走访商家、调查了解外卖“小哥”等发现,商家本身的卫生环境、外卖平台入驻标准及外卖平台的责任意识等,成为外卖食品安全隐忧的三大关键因素。

  记者日前在西部某市对一家外卖平台上的商家进行实地走访,除了查看商家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的双证情况,还观察了商家的卫生环境。在走访的八家实体店中,大多商家都双证齐全,但有商家存在杂物堆积、灶台存灰等现象。消费者在外卖平台上一般是凭借星级和评论来选择商家,而星级和评论往往只从食物和价格上对其判断,对商家实际的卫生情况并不了解。

  张显龙是某外卖平台的一名骑手,每天他接单数量在30单左右。他说,消费者多数为上班族。“买家遇到问题一般不会投诉外卖骑手,骑手只是送,顶多会在评论里给一些差评,买家最看中的是食品质量,所以投诉的对象主要是商家。”

  某外卖平台工作人员孙女士说,商家入驻外卖平台并不需要太多要求,只要资质证照符合、经营状态良好就可以。“对小商家的要求并不高,他们能有营业执照就不错了。”她说,入驻时,外卖平台对商家的其它信息是不记录的。因此,商家入驻标准不统一或执行不彻底,也是造成外卖食品安全隐忧的重要因素。

  尽管入驻标准是第一道门槛,但入驻以后外卖平台的责任意识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在平台中展示的评论,大多数是消费者真实的评论,但不否认商家也会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刷单。”孙女士说,消费者对关于食物的色泽、味道进行的投诉由商家自己承担,而送货时间、服务态度问题,责任由外卖骑手承担。但对于外卖食品安全问题,外卖平台在何种情况下应该承担何种责任并不明晰。

  加装外卖食品“安全锁”刻不容缓

  网售食品市场潜力巨大,且已成为潮流。为外卖食品加装“安全锁”势在必然,并已刻不容缓。

  保障外卖市场的食品安全离不开政府的监管。记者从资阳市雁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外卖行业监管主要涉及工商、食药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工商部门主要负责工商注册登记和消费维权;通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业务日常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监督管理食品质量。在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政府部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各级政府都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处理相关事务,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无缝衔接。

  资阳市雁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要严格准入门槛。依法要求入网经营的餐饮单位、预包装食品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许可,向第三方平台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依法要求第三方平台必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凭“两证”到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某外卖平台工作人员孙女士表示,“外卖平台是构建了一些奖惩机制的,如果商家受到投诉,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可能平台还缺少对商家的把控监督,但平台也在进一步努力,不让无证经营、后厨卫生差的商家进入外卖平台。”

  此外,消费者应当具有维权意识,在遇到外卖食品安全问题后,可以先与商家进行协商,进行更换或赔偿。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订餐或者购买预包装食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网络平台投诉,也可以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消费维权电话“12315”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