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将全面步入公司制时代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7-27 13:48:37

中国日报网7月27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年底前,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要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这意味着央企将全面步入公司制时代。

《方案》明确,2017年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要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目前,101户中央企业中仍有69户集团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团总部资产总额7.97万亿元;近5万户中央企业子企业中,仍有约3200户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资产总额5.66万亿元。根据《方案》,69户央企集团公司和3200户央企子企业必须在半年时间内将全民所有制改为公司制。

由于此次改革涉及的企业数量较多、改革时间紧,国资委要求,此次央企集团公司和子企业改革要以各自法人为单位并行推进, 9月底之前需改制的央企集团将改制方案报国资委批准、子企业由中央企业审批,并在获批后尽快办理工商手续,央企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转制工作将同步进行,计划于11月完成工商登记。

《方案》还提出,推进公司制改制要规范操作。一是要制定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等。二是要严格审批程序。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批准;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程序报国务院同意后批准。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的改制,除另有规定外,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三是要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的,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各项程序,并以资产评估值作为认缴出资的依据。

“改制完成后,中央企业将全面步入公司制时代。”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有利于明确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之间的权责边界,有利于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此外,通过公司制改制,实现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赋予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有助于促使国企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从而激发企业内生活力,深入转换经营机制,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资料来源:新华社、经济参考报)

(编辑:刁云娇 富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