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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办:持续推动要素供给向乡村流动

作者:乔金亮 来源:经济日报
2018-02-06 06: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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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5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副主任吴宏耀介绍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有关情况。韩俊表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确立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可以说内容亮点多、政策突破点多、工作抓手多。

宅基地制度改革要守住底线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韩俊说,文件就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了4方面任务:

——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二轮承包到期以后,再延长30年,给农民吃上“定心丸”。

——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这是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已到收尾阶段。

——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坚持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

——系统总结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加快修改完善法律。

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这意味着什么?“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现行宅基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大量的农房和宅基地闲置,任其破败是很大的浪费,利用起来就是一笔很大的财富。”韩俊说,文件提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这是借鉴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在总结有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改革探索任务。当然,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与承包地“三权分置”会有很多不同。

“目前,社会上对宅基地制度改革关注度很高,必须准确理解文件精神。”韩俊说,改革是要鼓励大胆探索,看不清的问题先探索。但必须守住底线,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是让城里人“下乡”去买房置地。文件明确了一个“不得”和“两个严”,即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要严格实行土地的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同时,在城镇化进程当中,要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不能强迫农民以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为前提进城落户。

坚持农村金融改革正确方向

乡村振兴是一个大战略,必须有真金白银的硬投入。韩俊说,文件对于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有全面的谋划,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不断增加。

财政方面,文件明确要求确保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韩俊说,公共财政首先得给力,要加快建立涉农资金整合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财政资金撬动更多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乡村振兴。需要说明的是,要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规违法变相举债。

金融方面,要坚持农村金融改革的正确方向,健全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金融机构要为乡村振兴提供多元化、多样化的金融服务,要把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根据部署,下一阶段还要出台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起草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考核评估办法。要通过这些政策性文件把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落到实处。”他透露。

保险方面,今后总的思路是“扩面、增品、提标”。“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非常快,保费收入已经排在世界第二。总的看,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还比较粗放。”他表示,粮食作物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很多经济作物保险还没有覆盖,所以要“扩面”;保险的品种还比较少,要“增品”;“提标”就是提高保障水平。要开展农产品产值保险、价格保险、收入保险方面的试点。特别是探索农业保险和脱贫攻坚政策深度结合,增强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

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人气的兴旺。吴宏耀认为,要完成乡村振兴战略,就要汇聚全社会的力量,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把人力资源开发放在首位。当前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乡土人才;另一方面,要以更加开放的胸襟引来人才,用更加优惠的政策留住人才,用共建共享的机制用好人才,掀起新时代“上山下乡”的新热潮。

吴宏耀说,文件在5方面作出具体政策部署。一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二是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等;三是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四是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五是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包括多种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以及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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