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2月9日电 记者9日从国家统计局获悉,2018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5%;食品价格下降0.5%,非食品价格上涨2.0%;消费品价格上涨1.0%,服务价格上涨2.3%。
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6%。其中,城市上涨0.6%,农村上涨0.6%;食品价格上涨2.2%,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0.8%,服务价格上涨0.3%。
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方面,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0.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其中,蛋类价格上涨14.2%,影响CPI上涨约0.08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6.4%,影响CPI上涨约0.11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4%,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1.2%,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5.9%,影响CPI下降约0.28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10.6%,影响CPI下降约0.30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5.8%,影响CPI下降约0.16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均上涨。其中,医疗保健、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6.2%、2.7%和1.5%,衣着、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4%和1.2%,教育文化和娱乐、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上涨0.9%和0.2%。
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方面,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1.5%,影响CPI上涨约0.45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9.5%,影响CPI上涨约0.23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5.7%,影响CPI上涨约0.10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8%,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0.6%,影响CPI上涨约0.03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0.7%,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六涨一降。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上涨0.8%、0.5%和0.4%,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居住价格分别上涨0.3%、0.2%和0.1%;衣着价格下降0.3%。
(编辑:田阿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