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官网截图
中国日报网2月24日电(记者 田阿萌)23日晚,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IPO被否企业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其中明确,证监会将区分交易类型,对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项目加强监管。
另外,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俗称借壳上市)的,证监会明确,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
对于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其他重组交易,证监会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重点关注IPO被否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情况、相关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与IPO申报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及原因等情况。
同时,证监会还将统筹沪深证券交易所、证监局,通过问询、实地核查等措施,加强监管,切实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编辑:富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