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草案:快递企业要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制度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2-28 14:02:57

中国日报网2月28日电 2月27日,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快递暂行条例》时表示,关于在寄递过程中发现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的情况,条例草案规定快递企业要执行实名收寄制度,使用安检设备对快件进行安检,同时还增加了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马军胜强调,安全问题是我们在快递暂行条例立法过程中着重考虑的问题,因为安全是前提,也是基础,如果没有安全,发展再好也一无所用。

马军胜介绍,快递的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广,在运作过程中有人货分离、递送便捷的优势。这个优势在方便亿万商家和人民群众的同时,确实也给个别不法分子利用快递渠道留下了机会。守护安全底线、保障寄递渠道的安全是条例立法考量的重要问题。在条例立法的过程中,我们注重在提高人防、技防、物防的基础上,着力优化、实化、细化快件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条例草案规定快递企业收寄快件应当依法验视内件,邮政管理部门对快件内件物品有禁寄和限寄的规定,企业要看看有关物品在不在禁寄目录内,如果交寄人拒绝验视,快递企业不得收寄。条例草案规定快递企业要执行实名收寄制度,还要求企业使用安检设备对快件进行安检,同时还增加了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刁云娇 田阿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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