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2月28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今日表示,将多渠道为科技创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知识产权的帮助。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随着中国现在科技的进步,跟美国和欧洲这些大国科技领域包括知识产权领域的竞争和合作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入。聚焦一下问题,就是中国和美国、欧洲这些先进的大国之间如何进行更好的竞争和合作?怎么样在此基础上更好保护知识产权,也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
陶凯元回答称,中国和西方的知识产权制度应该说既有相同性,又有差异性。我们加入了WTO,也加入了相关的公约,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公约就叫TRIPS协定,对知识产权熟悉的人都知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为“TRIPS”。加入这个协议之后,中国严格按照这个协议进行立法、执法和司法。到现在为止,中国建立了一套符合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制度,这是从立法层面来讲。基本上我们该有的知识产权各方面的法律都有了。
同时,在执法和司法领域我们也做了很大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司法方面,大家是有目共睹的。但我们的制度又不能完全照搬西方,所以我们叫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有它的特色。包括在整个知识产权司法改革里,实际上我们建立了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北上广三家知识产权法院,这是西方国家可没有的。美国也好,其他的国家也好,他们都只有一家国家层面的法院。
陶凯元指出,关于科技创新怎么帮助企业的问题,从政府的层面包括商务部在内都在积极的思考,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里面有很多知识产权的问题。比如我们参加展会的时候就遇到很多知识产权的问题,我们一进展会他们就说这个东西侵权,要求撤架或者怎么样。所以,海外知识产权的援助和有关的机制的建立,我认为是重点思考的问题。将来在司法审判里、司法解释里都会给企业提供更多这方面的帮助。我们在制定司法解释的时候,也会听取代表性企业的意见,看看他们有什么重大利益需求和诉求,我们也会吸收他们的意见。希望通过这样的多渠道为科技创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知识产权的帮助。
(编辑:刁云娇 田阿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