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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又成为“香饽饽” 不能有了市场就“变脸”

来源:新华网
2018-04-05 06: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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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4月4日电 题:网约车又成为“香饽饽” 不能有了市场就“变脸”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贾远琨 王辰阳

你方未唱罢,他方已登场。正当滴滴、美团网约车激战正酣之时,携程宣布进军网约车市场,并宣称已获得网约车线上运营牌照。这个拥有出行、旅游、酒店等用户资源平台的加入,无疑将网约车平台之争推向又一个高潮。

网约车市场如何引得各路平台纷纷涌入?

一月新增三家 网约车有点热闹

3月21日,美团的打车业务开始登陆上海。目前,美团打车声称其在上海的日订单量已突破30万单,截至3月27日24点,美团打车在上海累计服务乘客超220万人次。上线7天,出租车成单量累计涨幅达到146%。

随后,高德地图于3月27日宣布推出顺风车业务,已在成都和武汉先行上线,同时开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城市的车主招募,之后逐步扩展到全国更多城市。

如果说主营外卖的美团和以导航为卖点的高德经营网约车还属“跨界”,那么拥有出行、旅游、酒店业务的携程进军网约车业务则理由充足。

各大平台拉起大旗彰显市场优势,但竞争手段却如出一辙,竞价竞争还是首选。

美团打车给乘客大送优惠券,给司机“翻倍奖”“连击奖”“保底奖”,实惠很豪气。

美团打车此前已经获得上海地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在许多消费者看来,美团携程的竞争,也给行业敲响了警钟。经过上一轮网约车平台的角逐,滴滴出行一家独大,但服务质量出现下滑,价格优势不再。频繁出现的加价、拒载、司机态度恶劣等一系列问题收到旅客投诉。

4月3日,上海市交通执法部门针对近期网约车市场非法客运行为频频出现的情况,进行代号为“天网2号”的网约车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利用网约车平台从事非法客运的案件37件,其中滴滴出行29件、美团打车6件、神州专车1件、嘀嗒出行1件,并对滴滴出行和美团打车平台各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有了市场就“变脸”,占据了市场优势的网约车平台不仅“优惠”难寻,甚至不加价不接单,节假日、雨雪天更甚,号称化解打车难、打车贵难题的网约车平台不仅没有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反而给城市“添堵”。不少网友反映,网约车平台一家独大将网约车市场变成卖方市场,旅客对待司机小心翼翼,司机对待旅客却随心所欲,这样的情况早已背离网约车平台所谓创新服务的初衷。

你拆东墙,我补西墙,是创新还是野心?

网约车成为“香饽饽”,引来一众平台涌入,仅仅是近年来互联网平台竞争的一个小小缩影。

无论“外卖+出行”“地图+出行”还是“旅游+出行”,各平台都希望将自己打造成“一网通吃”的庞然大物,从而在老百姓吃喝玩乐的各个领域占据市场份额优势。于是,滴滴进军外卖市场、美团打入网约车市场的现象就应运而生。

美团打车独家回应新华社记者表示,Uber做UberEATS和滴滴也投资了饿了么,最早触发了其做打车平台的想法,而促使他们最终涉足网约车的,是为了满足美团和大众点评原有平台上用户的出行需求。

市场需求是有的,最终还是看哪一家平台争取到了目标用户。而各家平台服务内容相差无几,因此打出价格牌也是情理之中。

事实上,美团打车上线也来自平台竞争的压力。随着饿了么收购百度外卖、阿里收购饿了么,本身拥有支付宝、淘宝、淘票票、飞猪旅游等多个平台的阿里,有了外卖板块的加入,无疑也带来了竞争。

与美团选择“扩张”一样,携程在旅行、酒店等领域也面临着来自飞猪、大众点评的竞争。

专家认为,原本以创新为安身立命之本的互联网平台,应该不只热衷于“跑马圈地”、同质竞争。

网约车市场如何才能良性发展?

网约车平台之战打得热闹,旅客淘实惠、司机赚补贴,各方对平台竞争评价不一。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仍然有赖于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近期到上海出差的孙先生发现,美团打车推出大力优惠吸引乘客,他有一次坐网约车只花了3元。孙先生说:“从消费者的角度,我希望这些平台多竞争,给我带来实惠,不希望一旦某家平台掌握了绝对市场优势,就会出现节假日、雨雪天司机漫天要价,拒客宰客的现象。”

快车司机桑师傅说:“美团打车目前收取每单0.5元信息费,滴滴出行除收取信息费外还收取约占车费两成至五成不等的抽成,但滴滴出行最开始也是依靠大量补贴吸引司机的,平台做大了补贴就没有了。”

今年以来,针对网约车平台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南京、上海、安庆等多地有关部门先后约谈了网约车平台,有关企业也都表示将积极整改、遵守相关法规、维护市场秩序。然而,在实际执法管理中,仍然存在诸多难题。

记者采访中,各地交通管理部门普遍反映,网约车平台监管中最大的难题是数据接入未落实的问题。无数据、乱数据、假数据导致监管查无实据,难以追责。

同时,网约车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不仅需要接受交通、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监管,同时也须受到通讯、网络安全部门的监管。当前执法中的单一手段导致监管“隔靴搔痒”,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需要各部门形成合力。

此外,对于网约车的监管以及处罚均需要法律法规依据,而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网约出租车的相关法律规定。与此同时,网约车平台作为一种新业态,也需要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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