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4月25日获悉,当天,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服务绿色发展 推进绿色金融愿景与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这是上交所未来服务绿色发展、推进绿色金融的纲领性文件,统筹部署各方面工作,有力支持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
《愿景与行动计划》提出,从“推动股票市场支持绿色发展”“积极发展绿色债券”“大力推进绿色投资”“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和“加强绿色金融研究和宣传”五个方面,采取14项具体举措推进绿色金融发展。
在推动股票市场支持绿色发展方面,加强对绿色企业上市的支持和服务力度。研究明确绿色企业的标准和范围,将符合标准的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企业纳入“新蓝筹”企业名单,做好精细化服务。加强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绿色产业集中地区、重点绿色企业的对接和服务,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并强化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
在积极发展绿色债券方面,进一步发展绿色债券。研究完善绿色债券标准和规则,加强绿色债券市场服务力度,优化绿色债券发行上市安排,适时设立绿色债券板块,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等主体发行绿色债券。结合国际债券市场发展趋势,发展社会责任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等募集资金使用产生良好环境和社会双重效益的创新品种。
发展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促进完善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相关政策,规范基础资产遴选,拓展基础资产范围,支持企业发行募集资金专门(或主要)用于绿色项目的资产支持证券,支持绿色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推动绿色资产证券化业务进一步发展。
降低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融资成本。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政策对接,争取将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纳入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范围。鼓励企业通过有效增信发行绿色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采取措施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并加强一线监管和风险管理。
在大力推进绿色投资方面,开发绿色证券指数及相关产品。引导投资者投资上交所绿色金融产品。积极引入中长期资金开展绿色投资。
在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方面,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的绿色金融发展工作。加强与境外交易所绿色金融双边交流与合作。推进绿色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将绿色证券优先纳入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互联互通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绿色企业在中欧国际交易所试点发行D股,支持境外机构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优质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绿色熊猫债券。鼓励和引导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沪港通、QFII、RQFII等渠道投资绿色金融产品。
在加强绿色金融研究和宣传方面,深入开展绿色金融研究和统计。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实际,对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与趋势、发展模式、监管与风险防范等开展深入研究。建立、完善绿色金融统计制度,开展绿色金融统计工作, 定期发布上交所绿色金融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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