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创新产业项目土地利用管理方式保障自贸区(港)用地

海南省政府近期印发的《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主要适用于海南省产业项目空间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产业项目不包括商品住宅项目。商品住宅项目的规划和用地管理按照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海南创新产业项目土地利用管理方式保障自贸区(港)用地

来源: 新华网
2019-03-2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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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3月26日电(记者王存福)海南省近期明确提出,强化规划引领,提升规划管控的科学性灵活性,创新产业项目土地利用分类管理方式,实行差别化产业项目用地供地模式,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提供有力的规划和用地保障。

海南省政府近期印发的《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主要适用于海南省产业项目空间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产业项目不包括商品住宅项目。商品住宅项目的规划和用地管理按照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意见对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扶持企业发展,保障自由贸易区(港)项目建设,提出具体扶持措施。其一实行差别化产业项目用地供地模式。完善招标拍卖挂牌供地方式,采取带项目招标或者挂牌方式供地,积极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方式,并鼓励实施弹性年期供地制度,探索建立混合用地制度,并适当拓宽临时用地范围,完善监管制度。

其二完善地价和用途管理体系。优化产业用地基准地价,针对重点产业园区内主导产业的基准地价,可按照相对应土地用途现行基准地价的60%确定;总部经济项目和有重大产业带动作用的大型游乐设施及配套主题酒店、信息网络、新兴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产业项目,申请使用商服用地的,其基准地价可按现行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60%确定。

其三鼓励现有产业转型升级。包括采取促进土地用途改变、支持土地转让盘活、允许土地整合开发、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建立土地退出机制等具体措施。确因规划调整以及产业发展需要,各类产业项目用地可以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用于除商品住宅用地以外的项目(含租赁住房项目)建设。

其四支持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支持开展城市地质调查和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建立地下空间供地模式,完善地下空间使用价格。

(王存福)

【责任编辑:刁云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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