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北京新一轮开放改革:给外资外企外国人才带来哪些利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商务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李成钢,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殷勇介绍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详解北京新一轮开放改革:给外资外企外国人才带来哪些利好?

来源: 中国网财经
2019-04-10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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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现场 (中国网宗超 摄)

中国网财经4月10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商务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李成钢,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殷勇介绍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

新一轮方案是继总体方案和深化方案之后国务院批复北京市实施的又一项重要的开放改革政策文件,其中外商投资是一项主要内容。请问针对外资、外企、外国人才,新一轮方案提出了哪些开放和改革的举措,预期会有什么效果?谢谢。

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殷勇:

谢谢你的提问。你提了三个方面,关于外资、关于外企,还有关于外国人才。

第一个方面关于外资。应该说我们新一轮的试点方案对外资准入的门槛进一步降低,一些先行先试的举措在北京率先落地。服务业扩大试点基本的逻辑是这样,首先,北京要可以执行全国版的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其次,在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方案里,国务院批准北京可以先行先试自贸区版的服务业开放举措。在这个基础上,我们立足北京的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探索服务业开放的准入。因此,我们可以理解在服务业扩大开放里北京是实行更精简的负面清单。

刚刚批准的新一轮方案,我们在信息、科技、金融、商务、文化娱乐、卫生、社会等六个领域推出了14项开放的新举措,其中有超过4成的开放举措只是在北京市实施。比如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主体资格扩大至境内外机构在北京市发起设立的投资管理机构;比如允许京津冀范围内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这里面我做一个解释,医疗器械注册人的试点政策,过去是注册和生产必须是一体,这次试点政策里把注册和生产分开了,生产的环节可以在京津冀区域里进行布局;比如在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的试点当中,我们降低了在中国境外从事律师职业不得少于三年的资质要求,更加有利于外国律师到中国来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比如对于外资捐资举办非盈利性养老机构,我们放宽了它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准入,我们取消了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一些限制。这些措施都会使得外资进入服务业领域门槛更低、限制更少、范围更大。

第二个方面关于外企。对于外企,我们要提供更加便利化、国际化的服务。新的试点进一步探索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全周期”管理服务机制,在商事登记、融资环境、通关便利、税收服务、知识产权、法律保障、产业协同、监管服务方面,我们要优化流程,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的能力。

第三个方面关于人才。我们优化人才发展的环境,主要是便利人才引进,加强对人才的保障和服务。在新的试点方案里也有不少新举措,比如我们将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外籍人才出入境十条新政拓宽到全北京市域。再比如我们对服务业扩大开放重点企业聘用的“高精尖缺”外国人才,经过主管部门认定以后可以按照外国人才(A类)享受工作许可、人才签证等证件的办理和社会保障等便利措施和绿色通道服务。还有我们推动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社会化应用在北京全面落实。我们还要加快朝阳望京、中关村大街、未来科学城和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等区域的国际人才社区建设,提供高品质、国际化的教育、医疗、文化、休闲等配套服务,我们还要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实行“一窗受理,一并发证”这样服务外国人才的新模式。

通过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方案实施,我们会进一步优化北京市开放型经济营商环境,服务好外资、外企和外国人才。

【责任编辑:刁云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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