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抢政策红包”需谨慎

再融资新规征求意见,部分上市公司已经用实际行动表示欢迎。数据显示,自11月8日证监会对再融资政策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已经有12家上市公司终止了再融资申请,其中有6家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实施,6家终止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上市公司再融资通常伴随资产并购重组,也就是产业整合的预期。

再融资“抢政策红包”需谨慎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19-12-05 07:11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张 歆

再融资新规征求意见,部分上市公司已经用实际行动表示欢迎。

数据显示,自11月8日证监会对再融资政策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已经有12家上市公司终止了再融资申请,其中有6家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实施,6家终止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其中,更是不乏公司坦率承认,撤回的原因就是注意到监管部门拟修改再融资政策并公开征求意见。

A股市场投资者炒预期,上市公司再融资做预期管理,这都符合市场规律,无可厚非。不过,笔者还是希望提醒上市公司,谨慎评估终止(并在新规实施后再次发起)再融资的信息披露成本和时间成本。

首先,在11月8日之前已经公布的定增方案中,上市公司拟收购资产的评估期的截止时间肯定是早于2019年年底,而如果选择新规正式实施后在明年重新启动申报,其资产评估期很可能已经不符合要求,需重新启动对应流程,从而需要各方中介再次进场并出具报告。此外,该部分资产的盈利能力在新的评估期内不能明显下滑,否则可能会引起监管和投资者的重点关注。

其次,上市公司再融资通常伴随资产并购重组,也就是产业整合的预期。一方面,产业整合存在市场机遇期,错过窗口有可能得不偿失;另一方面,产业整合需要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获得投资者支持。上市公司如果轻易撤回再融资,容易给投资者带来困惑——并购重组的必要性是否充足,机遇期是否发生改变?

第三方面,再融资尤其是定向增发还需要配合二级市场的窗口期,在市场上流动性充足的时期,再融资获得投资者认可并用手投票的概率显然更高;如果是在流动性偏紧的市场背景,再融资从发起到实施的难度均呈几何级增长。

(张 歆)

【责任编辑:刁云娇】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