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保障饮水安全,生态环境部部署增加余氯和生物毒性等指标监测

《方案》提出完善应急监测预案,提前谋划应急准备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肺炎疫情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同时,加强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努力提升应对能力。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因大量使用消毒用品造成环境次生灾害时,经省级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监测。

疫情防控期间保障饮水安全,生态环境部部署增加余氯和生物毒性等指标监测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20-01-31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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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1日讯 (记者 曹红艳)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在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加密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控制风险、消除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方案》提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疫情防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肺炎疫情防控为第一要务,积极应对、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协调地方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空气、地表水等相关应急监测工作。

《方案》所明确的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重点包括,做好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除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交通出行不便的地区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协调做好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运维保障工作,充分发挥自动站监测数据的应急预警作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环境质量安全。

此外,《方案》提出完善应急监测预案,提前谋划应急准备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肺炎疫情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同时,加强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努力提升应对能力。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因大量使用消毒用品造成环境次生灾害时,经省级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监测。

《方案》要求,加强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科学研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原因,准确评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环境次生灾害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及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和应急监测结果,保障民众的生态环境质量知情权。

(曹红艳)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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