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四方面扩大有效投资: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司长欧鸿表示,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做好扩大有效投资工作。其中提到要按照适度超前,推进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促进社会资本重点项目落地实施。

国家发改委四方面扩大有效投资: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来源: 人民网
2022-04-15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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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既有利于扩大当前需求、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又有利于优化供给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15日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司长欧鸿表示,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做好扩大有效投资工作。其中提到要按照适度超前,推进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促进社会资本重点项目落地实施。

  欧鸿具体介绍,第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其中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要求,推进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推进石化、钢铁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同时带动装备制造等行业投资。三是社会民生领域补短板建设。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卫生、教育、养老、托育等领域建设。

  第二是强化资金要素保障。其中一是加强资金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着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急事。“今年专项债券规模为3.65万亿元,目前各地方正在加快发行使用。加上去年四季度发行的专项债券,今年可以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规模较大。”欧鸿透露,将指导督促地方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协调加大重点项目融资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保持较快增长。二是加强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衔接,做好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有序实施能耗单列。

  第三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其中一是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指导督促地方加快履行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同时,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防止“未批先建”“边建边批”。二是加快项目开工建设。督促做好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开工前准备工作,推动尽早开工,协调保障用工和原材料供应,推动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第四是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社会投资在全部投资中占大头。现阶段我国投资需求潜力仍然巨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扩大有效投资空间广阔。”欧鸿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落实和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促进社会资本重点项目落地实施。积极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督促回收资金加快用于新项目建设。

(申佳平)

【责任编辑:徐子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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