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基本形成

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基本形成。“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基本形成。

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基本形成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22-07-20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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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7月19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基本形成。截至目前,除西藏自治区外,其他省份均已完成作为信用信息归集枢纽的省级节点建设,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和辖区内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联通,并机制化向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业内人士认为,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能有效提升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同时有利于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对普惠金融的支持作用,助力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再上新台阶。

中小微企业是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有效地促进了中小微企业融资。但受银企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制约,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不高、信用贷款占比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此,有关部门强调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推动建立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机制。

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要求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强包括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气费等信息归集共享,提升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度。

“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基本形成。”国家发改委介绍,据统计,全国平台已通过各省级节点联通地方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104个,其中省级平台26个、市级平台(站点)78个。

在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方面,截至2022年6月末,全国平台与最高人民法院、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实现系统对接,已共享10项市场主体登记信息、4项司法信息、A级纳税人名单信息、海关注册信息、海关信用等级信息、企业商标信息、企业专利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共计21项信用信息。同时,各地正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对辖区内企业纳税、水电气费、不动产、生态环保、科技研发等信息归集共享。

在深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方面,国家发改委表示,正推动全国平台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联通,加快全国层面数据共享。推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与地方开展试点,选取上海、浙江、安徽、湖南、广东、重庆、大连、大庆、青岛、广州等10个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银行联合建模。截至2022年6月末,全国通过已联通的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累计发放贷款8.8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2.1万亿元。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优质的信用是企业天然的‘通行证’和无形的资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义非凡,尤其是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域更是独具价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各方面稳步落实《实施方案》各项部署安排,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金融体系的融合将得到深化,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将得到有效改善,跨行业、跨区域、跨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将助力中小微企业稳步发展。

(刘丽靓)

【责任编辑:刁云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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