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住房政策目标定位 才能抑制泡沫防大起大落

来源:央广网
2016-12-22 17: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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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12月21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研究“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165项重大工程项目进展和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等工作。会上,习近平主席强调,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等6个问题,都是大事,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和抑制房地产泡沫”位列六个问题之中。

会议指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和抑制房地产泡沫,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民生工程。要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分类调控,地方为主,金融、财税、土地、市场监管等多策并举,形成长远的制度安排,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作为明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房地产市场如何发展引人关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要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要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提高住宅用地比例,盘活城市闲置和低效用地。特大城市要加快疏解部分城市功能,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发展。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句话改该如何理解?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应当怎么理解,又该如何建立?如何实现“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的目标?

明确住房政策目标定位,才能抑制泡沫防大起大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就此话题做出点评。

任兴洲:这次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抑制房地产泡沫和规范租赁市场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我认为,这个强调非常明确。

在我看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着重谈了几个方面内容,第一,再次强调了把握好住房的居住属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实际是对住房做了一个最直白最深刻的定义,即我们的住房最根本的属性是居住的使用价值属性,而不是作为资产来炒作的属性。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城市确实把房子作为一个资产标的来爆炒,使房价快速上涨,这跟住房的居住属性背道而驰。所以中央一再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

而“用来住的”,到底如何来实现呢?我认为,第一,满足自住性的需求,无论是刚性还是改善性的需求,满足的主要是自身真实的自住性需求。在满足需求的多种形式中,有的是买一手房,有的是买二手住房,还有租赁市场。因此这次财经领导小组的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强调,租赁市场的完善也是实现民生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我们以往的租赁市场还是相对比较薄弱。另外,针对基本的住房保障,这次会议上又强调分类调控、因城施策,要求地方政府从金融、财税、土地、市场监管等方面多措并举。这也是遏制炒房行为,实现住有所居的一个具体举措。我们有20多个城市实行限购,这采取的是行政手段,另外也有差别化的利率以及税收方面的一些调整。同时对于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增加土地供给等,以及加强市场监管,对违法中介进行情理整顿等,这一系列措施都是避免炒房的最主要措施。中央也提出,要调节好货币的闸门,把握好货币的投放,使其更好地为经济服务,同时又遏制炒房现象。

中央更加强调,要形成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所谓长效机制,我个人理解,它包括一整套制度在其中,比如居民的产权制度、不动产登记制度、土地出让制度以及金融、信贷、税收制度等,当然还有市场的监管体系以及相关的立法,这些完善起来就会构成一个长远的制度安排。当然,光有房地产的制度安排恐怕还不够,因为现在我们的房地产市场很大程度上跟土地财政紧密联系在一起,要解决土地财政问题,就需要财税体制的深层次改革。另外在土地制度方面,比如打通城乡土地市场,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同时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避免炒作房地产的行为再度发生。通过一系列改革,一系列制度安排和长效机制的建立,真正实现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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