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兴私募债逾期续:浙商财险喊话广发银行“正式回复”

作者:赵小燕 来源:中新网
2016-12-26 20: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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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兴私募债逾期续:浙商财险喊话广发银行“正式回复”

图为浙商财险公告中,有关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出具的《银行履约保函声明》材料。 材料 摄

中新网杭州12月26日电(赵小燕)广东惠州侨兴集团下属两公司私募债逾期事件仍在发酵。逾期的私募债产品两年前在广东股交中心备案发行后,由广东股交中心将产品信息发布到蚂蚁金服招财宝平台。

作为产品承保方,浙商财险已经两度发出声明,表示因涉及互联网保证保险,情况复杂,但正全力处理该起赔付事件。而该事件中,作为“反担保”方的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方面则迟迟未有发声。

25日晚间,浙商财险公布的其与广发方面交涉的过程,公开喊话要求其对保函真实性作出正式回复后,26日,广发银行在其官网声明称保函为假,但目前尚未对浙商财险作出正式书面回复。

出险:“反担保”能否兜底成疑

该事件债务方企业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属广东惠州市侨兴集团的下属子公司。而侨兴集团成立于1992年,是广东知名的通信制造企业,多年入选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

2014年12月,上述两公司在广东股交中心备案发行债券后,由广东股交中心将产品信息发布到蚂蚁金服招财宝平台。

根据侨兴近期作出的情况说明,私募债共募集资金10亿元整,资金主要用途包括“置换成或者补充各商业银行2014年前后贸易项下融资额度的强制退出贷款等(即收贷)大约7亿元”、集团下属制造企业产业升级设备更新等2亿元、补充下属制造企业流动资金1亿元。

而根据债券项目的认购协议,项目在2014年发行时引入了“双重担保”。

浙商财险作为保险机构,向上述两家公司收取保费,向投资人提供本息到期兑付的保证保险。而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也“以个人全部合法资产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为锁定自身风险,浙商财险也要求该保单需要“反担保”。即在出险后,保险公司可向第三方追偿。

据浙商财险方面介绍,该事件中,“反担保”为侨兴方面找到的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且反担保保函覆盖了侨兴债券的本息额度。

这几乎意味着,广发方面将对此逾期事件进行兜底。

不过,相较于事件其它各方对此次逾期事件紧密发声不同,广发银行方面尚未公开表态。

而根据浙商财险25日晚间发布的公告,广发方面已口头表示保函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将不会履行保函责任。浙商财险要求其出具书面回复,但遭到拒绝。

26日,广发银行在其官网发出声明,表示经鉴定,“相关担保文件、公章、私章均系伪造。鉴于该事件涉嫌金融诈骗,我行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一切以公安机关调查结论为准。我行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而作为债务人的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本人,截至发稿也并未就是否曾因反担保向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支付费等问题作出回复。

交涉:浙商喊话广发出具书面正式回复

在25日晚间浙商财险的公告基本梳理了与广发银行惠州分行的交涉过程。

公告称,2014年12月8日下午工作时间,浙商财险工作人员在侨兴公司人员陪同下,在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营业场所办理了银行保函面签手续。

2016年2月1日,浙商财险工作人员前往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进行保后回访,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出具了回访回执。

5月31日,浙商财险工作人员和顾问律师前往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核查保函情况,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出具了《银行履约保函声明》。

《声明》原文为:惠州侨兴电信工业有限公司、惠州侨兴电讯工业有限公司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备案发行的2014年私募债项目,贵公司(指浙商财险)就上述私募债项目提供了履约保证保险,本行(指广发)就上述私募债券项目履约保证保险于2014年12月8日向贵公司出具了两份《合作银行履约保函》。签署银行履约保函真实合法有效。

该声明上敲有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公章及银行负责人张中华个人印章。

但在逾期真正发生后,浙商财险与广发银行惠州分行的接触就变得并不通畅。

根据浙商财险的信息,12月15日,浙商方面曾派员前往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该分行未明确否认其履约保函责任,但表示主要领导不在行内。

12月16日,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公司银行部负责人与侨兴公司财务负责人曾约见浙商财险工作人员。

约见中,浙商财险再次要求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履行保函责任,广发方面对履行保函责任没有明确回应,同时没有否认保函的存在,也没有提出保函是虚假的情况。

12月17日,浙商财险主要负责人前往惠州,要求与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行长见面沟通,但该行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

12月19日,浙商财险向广发银行总行和惠州分行发出《有关银行保函履行事宜的重大风险提示函》。

同日上午,浙商财险顾问律师前往广发银行总行了解该行履行保函责任的意愿。但广发银行总行办公室苏某口头否认该行出具了保函。

同日下午,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公司银行部一位叶姓负责人和信贷管理部钟姓负责人在约见浙商财险工作人员后,口头表示保函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将不会履行保函责任。

对此,浙商财险方面也要求其出具书面回复,但遭到拒绝。

面对数亿赔付资金风险,浙商财险方面此后多次电话催促,要求其书面回复,但未得到正面回应。

12月24日,浙商财险再次向广发银行总行和惠州分行发出《有关合作银行履约保函真实性的询问》,要求其对保函真实性作出正式回复,目前仍未得到正式回应。

25日晚间,浙商财险将双方多次交涉过程以公告形式发布。

26日,广发银行也发出声明否认保函真实性,但浙商财险负责人表示,目前为止仍未收到广发的书面正式回复。

“浙商保险将继续依法合规推进理赔工作,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浙商财险负责人表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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