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湖南违法虚列费用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6-12-28 1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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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 湖南保监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15年9月19*号会计凭证列支“业务及管理费-会议费-外部会议费”49407元,凭证记录是为推动保险产品销售而召开启动会议而发生的费用。经查,该会议并未真实召开,该笔费用实际用于兑现长沙本部2015年5月、7月业务激励方案。

湖南保监局认为,国华人寿湖南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八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湖南保监局决定对国华人寿湖南分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

同时,根据处罚决定书,王中元时任国华人寿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丽时任该公司银保部经理助理,是对违法行为负责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湖南保监局决定对王中元、李丽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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