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中民、孙兆学等54起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来自审计署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6-12-28 16: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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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公布移送至2016年底已处理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公布了54起违纪违法问题的有关情况。

审计发现,2005年至2014年,姚中民涉嫌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业务中违规操作,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2006年至2013年,白雪山涉嫌违规干预土地出让及征地补偿等事项,造成国有权益损失;2010年至 2014年,孙兆学、杨志刚等人涉嫌违规操作矿业权并购、为特定企业项目开发提供资金支持,并从中牟利。全文如下。

审计署移送至2016年底已处理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2016年12月28日公告)

审计署对移送有关部门单位处理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定期跟踪了解其调查处理情况。现将至 2016年 11月已有处理结果的违纪违法问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原监事长姚中民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谋利问题

审计发现, 2005年至 2014年,姚中民涉嫌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业务中违规操作,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2014年 8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中央纪委调查处理。 2016年 9月,中央纪委给予姚中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副主席白雪山涉嫌违规干预土地出让等问题

审计发现, 2006年至 2013年,白雪山涉嫌违规干预土地出让及征地补偿等事项,造成国有权益损失。 2015年 1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中央纪委调查处理。 2015年 12月,中央纪委给予白雪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孙兆学、总工程师杨志刚涉嫌受贿等问题

审计发现, 2010年至 2014年,孙兆学、杨志刚等人涉嫌违规操作矿业权并购、为特定企业项目开发提供资金支持,并从中牟利。 2014年至 2015年,审计署将上述线索移送中央纪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处理。至 2016年 12月,中央纪委已给予孙兆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孙兆学、杨志刚有期徒刑 16年和 10年,没收个人财产 350万元、罚金 50万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四、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印钞部原主任曾建平涉嫌受贿问题

审计发现, 2010年至 2014年间,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部分设备和材料采购未经公开招标,曾建平涉嫌收受部分非公开招标供应商钱款。 2014年 7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调查处理。 2015年 6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曾建平有期徒刑 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11万元,追缴 223. 9万元受贿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五、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茅士家等人涉嫌为亲友非法牟利问题

审计发现, 2004年 11月至 2013年底,茅士家涉嫌伙同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轮公司副总经理刘后平等人,将石化油品运输业务违规交由亲属经营,使其从中获利。 2014年 3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公安部调查处理。 2014年 12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茅士家有期徒刑 6年,并处罚金 150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刘后平有期徒刑 3年 6个月,并处罚金 20万元。

六、中国海运集团上海分公司原副总经理陈复江等人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问题

审计发现,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10月,陈复江涉嫌利用分管中国海运集团上海分公司亚太、欧洲运输业务之便,在与苑琳琳等人合资设立海运企业后,违规给予该企业经营的特殊优惠,使其获取非法利益。 2014年 3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公安部调查处理。 2015年 3月,上海市虹口区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判处陈复江有期徒刑 4年 6个月,判处苑琳琳有期徒刑 4年。

七、辽宁省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工作人员姜凯华涉嫌滥用职权为亲友谋取棚改回迁安置房问题

审计发现, 2010年至 2011年,姜凯华涉嫌滥用职权,为 4名亲友谋取 8套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 2014年 5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辽宁省纪委调查处理。 2014年 12月,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诈骗罪判处姜凯华有期徒刑 18年,并处没收财产 10万元、罚金 3万元; 2015年 12月,丹东市有关部门给予姜凯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

八、四川惠信融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骗取棚改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 2013年 8月,四川惠信融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成都市武侯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公司法定代表人邓俊如涉嫌指使员工伪造虚假安置补偿补充协议和现金领款单据等,骗取棚改资金。 2014年 4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四川省公安厅调查处理。 2015年 12月,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邓俊如有期徒刑 3年、缓刑 4年,并处罚金 3万元;以合同诈骗罪对四川惠信融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处以罚金 10万元。

九、陕西省延志吴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原副处长陈延秋等人涉嫌弄虚作假骗取拆迁补偿等问题

审计发现, 2009年至 2010年,陕西省延志吴(延安市经志丹县至吴起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原副处长陈延秋等人,涉嫌弄虚作假骗取拆迁补偿;该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等施工企业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以及串通投标等问题。 2015年至 2016年,审计署将这些线索分别移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和交通运输部调查处理。 2016年 5月,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陈延秋等 6人 2年 6个月至 10年不等有期徒刑,共处罚金 190万元。交通运输部门对有关施工企业予以通报,降低其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列入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黑名单”。

十、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红星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松涛等人涉嫌骗取征地补偿问题

审计发现, 2011年,张松涛及其叔张耀文涉嫌通过涂改征地丈量数据、虚报苗木数量等方式,骗取征地补偿。 2015年 3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调查处理。 2016年 5月,甘肃省漳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松涛有期徒刑 3年、缓刑 5年,并处罚金 30万元;判处张耀文有期徒刑 2年、缓刑 3年,并处罚金 15万元。目前已追回赃款 92. 61万元。

十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武装部原部长周亮等人涉嫌受贿问题

审计发现, 2011年,周亮等人涉嫌在该市生态移民安置征地补偿过程中,为马生云等被征地对象提供帮助,并收受其钱款。 2015年 3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处理。至 2016年 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等以受贿罪判处周亮等 5人有期徒刑 1年至 6年 6个月不等,以行贿罪判处马生云等 8人有期徒刑 6个月至 3年不等,共处罚金 140万元。

十二、福建省福州政龙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涉嫌弄虚作假偷逃税问题

审计发现, 2013年,福州政龙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涉嫌采取“大头小尾”的方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少缴税款。 2015年 6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福建省公安厅调查处理。 2016年 4月,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虚开发票罪判处福州政龙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罚金 1万元,判处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政龙有期徒刑 1年、缓刑 1年,并处罚金 5千元。

十三、湖南省澧县涉嫌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挪用财政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 2009年至 2015年,湖南省澧县人民政府、农业局、水利局等涉嫌通过虚假投保理赔、伪造资料以及串通投标等手段骗取套取资金等。 2016年 6月,审计署将上述问题移送湖南省省委、省政府调查处理。 2016年 10月,湖南省纪委等对 27名责任人给予了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挽回损失 2200. 42万元。

十四、湖南省花垣县水土保持局原局长龙胜忠等人涉嫌骗取中央涉农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 2013年,龙胜忠涉嫌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采取围标方式中标该县 2013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由无技术与资质队伍施工并虚报工程完成量,骗取中央涉农资金。 2016年 1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给湖南省省委、省政府调查处理。至 2016年 10月,湖南省纪委等对龙胜忠等 22人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等党纪政纪处分,其中 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处理已挽回损失 677. 99万元。

十五、湖北省随县 15家合作社涉嫌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 2013年至 2015年,湖北省随县 15家合作社涉嫌采取化整为零、编造虚假资料等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部分资金转给随县农机局用于建设办公大楼。 2016年 5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湖北省纪委调查处理。 2016年 11月,湖北省随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随县农机局局长冷光付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其余 5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通过处理已挽回损失 534. 39万元。

十六、湖北省武汉世纪和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 12家经销商涉嫌虚开发票套取农机购置补贴问题

审计发现, 2013年至 2014年,武汉世纪和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 12家经销商,涉嫌通过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农机购置补贴。 2016年 2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湖北省农机局调查处理。 2016年 9月,湖北省农机局对 12家经销商进行约谈,暂停其有关产品补贴资格,对其中 5家经销商罚款 50. 7万元。

十七、湖北省麻城市 11个单位涉嫌骗取财政涉农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 2006年至 2015年,湖北省麻城市 11个单位涉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粮食补贴、林业油价补贴等财政资金。 2016年,审计署将上述问题移送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政府调查处理。至 2016年 2月, 11名责任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等党纪政纪处分,骗取的资金 490. 56万元已全部追回。

十八、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土地整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嫌套取土地整理项目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 2009年 9月,该办公室在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项目中,涉嫌通过虚增工程量和重复列支经费等方式套取土地整理项目资金。 2015年,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云南省纪委调查处理。 2015年 5月,泸西县纪委给予该中心会计留党察看 1年处分。

十九、四川省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翠屏区分局耕地保护科科长李文斌等人涉嫌套取土地整理项目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 2010年至 2013年,李文斌等人在实施土地整理项目中,涉嫌用假发票报销方式套取土地整理项目资金。 2015年 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四川省纪委调查处理。 2015年 12月,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党委给予李文斌开除党籍处分,给予翠屏区分局副局长潘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财务人员尹强留党察看 1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二十、江苏省兴化市安丰镇人民政府及该镇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涉嫌骗取种植业补助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 2006年至 2015年,兴化市安丰镇人民政府及该镇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以下简称农经站)涉嫌以 388个未种地农户名义虚报水稻等种植面积,骗取水稻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等种植业补助资金,作为安丰镇财政预算外收入和补充农经站工作经费。 2016年,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江苏省人民政府调查处理。 2016年 3月,江苏省兴化市安丰镇纪委给予农经站时任站长杨福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站长职务,收缴违规资金 419. 85万元。

二十一、湖北省 4个乡镇涉嫌套取、挪用扶贫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 2014年至 2016年,湖北省秭归县、长阳县的 4个乡镇涉嫌弄虚作假套取、挪用财政扶贫资金。 2016年,审计署将上述问题分别移送湖北省秭归县、长阳县人民政府调查处理。至 2016年 11月, 12名责任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名责任人被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套取、挪用的扶贫资金 69. 54万元已全部追回。

二十二、云南省开远市军供站涉嫌违规套取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 2012年至 2014年,开远市军供站涉嫌以购买军需物资、接待费等名义,从开远中福在线销售厅彩票销售发行费中套取现金。 2015年 1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云南省纪委调查处理。 2015年 4月,云南省开远市纪委给予军供站站长袁正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十三、重庆市垫江县 2名公职人员涉嫌弄虚作假骗取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

审计发现, 2012年至 2013年,垫江县公安局桂溪镇派出所副主任科员程小波等 2名公职人员,涉嫌通过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骗取征地拆迁安置补偿。 2015年 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重庆市纪委调查处理。 2015年 11月,垫江县公安局对程小波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其工作岗位; 2人骗取的 63. 9万元安置费已全部追回。

二十四、山东省淄博市林业局原副局长于学祥等人涉嫌骗取危旧房改造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 2011年至 2014年,于学祥和林业局所属林场的 3名负责人涉嫌滥用职权,以林区危旧房改造名义,骗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危旧房改造及配套资金。 2015年 5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山东省纪委调查处理。 2016年 1月,淄博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于学祥等 4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二十五、 5个省区有关公职人员涉嫌玩忽职守致使财政资金被骗等问题

审计发现, 2000年至 2014年,四川、黑龙江、重庆、辽宁、宁夏等地 10个部门单位有关公职人员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土地整理等工作中,涉嫌玩忽职守造成资金被骗等问题。 2015年,审计署将上述问题分别移送各地纪检监察等部门调查处理。至 2016年 11月, 19名责任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免职、行政记大过等党纪政纪处分。

二十六、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涉嫌把关不严致使棚改资金被骗问题

审计发现, 2013年,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涉嫌在城市棚户区财政补助资金发放中,对申请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被南石和魏家 2个社区骗取棚改资金。 2015年 5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山东省纪委调查处理。至 2016年 2月,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察局给予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局长朱贻胜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其他 2名责任人行政记过处分。

二十七、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涉嫌违规出让土地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问题

审计发现, 2011年至 2012年,大庆市政府在推动大庆石油管理局与民营企业“以土地换项目”过程中,涉嫌违规以毛地、负地价等方式出让土地,导致国有权益损失。 2015年 9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调查处理。 2016年 1月,大庆市纪委等给予市国土资源收购中心时任主任姜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全部调离岗位。

二十八、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委原书记夏夕云等涉嫌违规决策成国有权益损失问题

审计发现, 2007年,夏夕云和永宁县县长李建军涉嫌在贺兰山东麓十万亩生态林基地开发等建设中违规决策,向企业多支付补偿款等,造成国有权益损失。 2015年 7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调查处理。 2015年 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等给予夏夕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银川市委对李建军进行诫勉谈话。

二十九、贵州省赤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李贵平及副主任廖晓波等人涉嫌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问题

审计发现, 2013年,李贵平、廖晓波等人在处置赤水市天竹纸业有限公司原工业用地过程中,涉嫌违规决策返还土地出让收入,造成国有权益损失。 2015年 6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贵州省纪委调查处理。 2016年 5月,遵义市纪委对李贵平、廖晓波进行诫勉谈话。

三十、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财政局原局长邓晓斌涉嫌滥用职权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问题

审计发现, 2008年,邓晓斌在担任永兴县柏林镇党委书记期间涉嫌滥用职权,签订显失公平的土地招商协议,造成土地收益流失。 2015年 9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湖南省纪委调查处理。 2016年 5月,永兴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邓晓斌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三十一、重庆市原璧山县(现壁山区)常务副县长李文勇涉嫌违规决策回购土地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问题

审计发现, 2011年,李文勇未经集体研究,涉嫌违规决定回购重庆艾凯机电有限公司土地等资产并长期闲置,造成国有权益损失。 2015年 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重庆市纪委调查处理。 2016年 3月,重庆市纪委对李文勇进行诫勉谈话,并追回全部 641. 35万元财政资金。

三十二、辽宁省 3家企业涉嫌非法占用农田问题

审计发现, 2007年至 2013年,辽宁省沈阳市和盘锦市 3家企业涉嫌非法占用基本农田 9. 98亩、占用农用地 28. 37亩。 2015年 12月,审计署将上述问题分别移送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和盘锦市人民政府调查处理。至 2016年 11月,辽宁省国土部门对 3家企业罚款 77. 28万元, 1家企业已拆除违法建筑物;盘锦市盘山县纪委对县国土资源局高升分局副局长于洪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十三、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国土资源部门涉嫌在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中弄虚作假造成财政资金损失问题

审计发现, 2008年至 2011年,吴忠市国土资源局、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涉嫌用已经整理好的耕地虚报占补平衡项目,或编造虚假资料伪造占补平衡项目,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2015年,审计署将上述问题分别移送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调查处理。至 2016年 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和吴忠市纪委给予吴忠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勘测利用技术中心原副主任马学文、青铜峡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徐月华等 5人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对青铜峡市市长冀晓翀等 6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收缴违纪资金 38. 84万元。

三十四、黑龙江省、辽宁省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涉嫌在土地管理中违规操作问题

审计发现, 2012年至 2014年,黑龙江省大庆市国土资源局时任局长李代民、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延平等人,涉嫌在土地管理中违规操作。 2015年,审计署将上述问题移送黑龙江省监察厅和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调查处理。至 2016年 11月,黑龙江大庆市监察局给予李代民等 2人记过处分;东港市纪委给予李延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十五、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凡林等人涉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问题

审计发现, 2012年至 2013年,刘凡林等人在处置国有土地及房产过程中,涉嫌违背清镇市政府要求,未将地上房产纳入处置范围,导致房产面临损失风险。 2015年 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贵州省监察厅调查处理。 2015年 11月,清镇市纪委对刘凡林等 5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十六、重庆隆展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违规倒卖土地问题

审计发现, 2008年 11月,该企业涉嫌在低价获取 50亩工业用地后转手倒卖,非法获利。 2015年 9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调查处理。 2016年 1月,重庆市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没收该公司非法所得 240万元。

三十七、山东能源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孔青等人涉嫌违规决策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问题

审计发现, 2012年,孔青等人涉嫌违规决策,在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决定出资收购 29个小煤矿,造成国有权益损失。 2016年 5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山东省国资委调查处理。 2016年 11月,山东省国资委纪委给予孔青留党察看 1年处分,追缴孔青等 2名责任人绩效工资 45. 4万元。

三十八、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办事处原党工委书记牟正权涉嫌违规干预罚没款收入问题

审计发现, 2010年 4月,在泸州市鑫鑫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未缴纳罚没款的情况下,牟正权涉嫌违规要求街道办事处财政所为该公司出具已缴款的虚假收据。 2015年 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四川省纪委调查处理。 2015年 12月,泸州市江阳区纪委给予牟正权党内警告处分。

三十九、有关部门单位涉嫌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

审计发现, 2003年至 2014年,黑龙江省讷河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和 2个乡镇、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富拉尔基区分局、嫩江县水务局、河北省地矿局第五地质大队等涉嫌通过截留收入、虚开发票以及发放临时工工资等名义,套取资金等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购买车辆等。 2015年,审计署将上述问题分别移送黑龙江省纪委、河北省纪委调查处理。至 2016年 11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纪委对讷河市管委会时任主任孙永久等 15名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黑河市监察局给予嫩江县水务局时任局长李军记过处分;唐山市纪委给予第五地质大队时任队长张占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购置的车辆等已上交有关部门。

四十、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部分公职人员涉嫌违规收受现金和购物卡问题

审计发现, 2013年,吴忠市 13名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干部涉嫌在利通区拆迁工作中,违规收受现金和购物卡。 2015年 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调查处理。至 2016年 11月,吴忠市纪委、利通区纪委等给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产权所工作人员王利宁等 4人留党查看 1年至 2年处分,沙向阳等 7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利通区上桥镇党委书记马玉磊等 3人党内警告处分。

四十一、四川省泸州市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涉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购买高档白酒问题

审计发现, 2013年,该中心涉嫌违规动用 200多万元征地拆迁工作经费购买高档白酒。 2015年 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四川省纪委调查处理。 2015年 12月,泸州市监察局给予该中心主任胡汉兵行政警告处分。

四十二、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涉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旅游等问题

审计发现, 2013年,江津区财政局涉嫌以考察名义组织全局职工公款旅游、购买预付卡发放职工福利。 2015年 3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重庆市纪委调查处理。 2016年 3月,重庆市纪委给予该局局长彭远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纪检组长邹文兰党内警告处分。

四十三、山西省朔州市民政局涉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购置超标小轿车问题

审计发现, 2012年至 2013年,朔州市民政局涉嫌违规购置 1辆超标准小轿车,并向下属朔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摊派全部购车价款及税费。 2015年 5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山西省纪委、监察厅调查处理。 2015年 9月,朔州市纪委给予民政局局长李永强党内警告处分;朔州市民政局党组给予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杨林军党内警告处分。

四十四、深圳市龙岗区地税局原局长廖建子亲属涉嫌长期借用企业车辆问题

审计发现, 2004年至 2014年,龙岗区地税局时任局长廖建子之子,涉嫌长期借用该区一家企业汽车。 2015年 5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深圳市纪委调查处理。至 2015年 12月,深圳市纪委已给予廖建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借用的车辆已退还,并补偿折旧 10万元。

四十五、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雷相翁涉嫌高息出借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 2014年,雷相翁向陇川县勐约乡克汤浪河东岸土地开发等项目承包人出借资金 100万元,当年 8月收回本息 120万元,月息 2. 86%。 2015年 7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云南省纪委调查处理。 2015年 12月,陇川县纪委已对雷相翁进行诫勉谈话。

四十六、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原副司长骆涛涉嫌挪用公款等问题

审计发现, 2007年至 2013年,骆涛涉嫌挪用公款及公款私存。 2016年 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给水利部调查处理。 2016年 6月,水利部免去骆涛副司长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公务员队伍并责成其向水利部党组做出深刻书面检讨。

四十七、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委原副书记周福成涉嫌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审计发现, 2010年至 2014年,周福成涉嫌未经批准违规出任 2家公司董事长并领取报酬。 2015年 11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教育部调查处理。 2016年 5月,教育部对周福成进行诫勉谈话,违规领取的酬金 100. 48万元已全部退还。

四十八、河北省地质调查研究院院长裴晓东涉嫌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审计发现, 2009年至 2013年,裴晓东违规在河北一家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兼职,并领取董事薪酬 180余万元。 2015年 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河北省纪委调查处理。 2016年 1月,河北省地矿局给予裴晓东行政记过处分。

四十九、黑龙江省 74名公职人员涉嫌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审计发现, 2009年至 2014年,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处原处长丛晶莹和大庆市让胡路区政府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3名公职人员涉嫌违规在企业等兼职取酬。 2015年,审计署将上述问题移送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调查处理。 2016年 3月至 5月,哈尔滨市直机关纪工委给予丛晶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庆市纪委对让胡路区 6名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收缴违纪所得 33. 26万元。

五十、甘肃省福彩中心纪委原书记廖翔涉嫌违规经营投注站问题

审计发现, 2012年至 2014年,廖翔涉嫌违规经营福利彩票投注站,获得代销费。 2015年 2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甘肃省纪委调查处理。 2016年 1月,甘肃省民政厅给予廖翔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五十一、浙江省财政厅副巡视员罗跃琴涉嫌违规经办企业问题

审计发现, 2007年,罗跃琴涉嫌与他人共同出资 210万元入股一家企业,至 2014年 2月共获得分红 160多万元。 2015年 3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浙江省纪委调查处理。 2016年 9月,浙江省纪委给予罗跃琴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全部违纪所得。

五十二、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

审计发现, 1999年至 2016年 4月,上海、四川、青海、黑龙江等地,以及国家海洋局下属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广核太阳能德令哈有限公司等单位的 12名工作人员,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牟利。 2015年至 2016年,审计署将上述问题分别移送上海市、四川省、青海省、黑龙江省纪委和国家海洋局、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调查处理。至 2016年 11月,有关单位对上述 1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行政除名、行政警告、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等处理处分,其中 4人已清退股权。

五十三、 6家银行涉嫌违规开展贷款业务问题

审计发现, 2012年至 2013年,浦发银行昆明分行等 6家银行涉嫌违规开展存贷挂钩、以贷收费等业务,涉及金额 30多亿元。 2015年 5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银监会云南监管局调查处理。至 2016年 11月,银监会云南监管局分别对浦发银行昆明分行、广发银行昆明分行罚款 20万元、 50万元。

五十四、黑龙江省第五地质勘察院涉嫌偷逃税款问题

审计发现, 2014年,黑龙江省第五地质勘察院涉嫌通过虚列费用等方式少缴税款。 2014年 12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调查处理。至 2015年 3月,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已追缴税款 6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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