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北京市今日阳光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被罚

来源:千龙新闻网
2017-01-05 16:42:07
分享

未按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北京市今日阳光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被罚

千龙网北京1月5日讯 1月4日,北京市交通局发布“京交法(13)字稽161201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今日阳光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北京市交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对该公司处200元罚款。

分享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