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2017 “双节”期间市场价格政策提醒

来源:新华社
2017-01-06 16: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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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福州1月6日电(记者尚昊 宓盈婷)福建省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政策提醒于6日发布。

根据这一价格政策提醒,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福建省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行业经营者应明码标价,尤其是粮油、肉蛋、蔬菜、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经营者,不得趁节日之机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在开展节日促销时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构促销原因。

价格政策提醒表示,福建省各交通运输单位应严格执行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严禁强制搭售保险,严禁趁节日之机涨价。高速公路收费站不得违反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以及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政策。机场、车站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经营场所应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在旅游业方面,价格政策提醒表示,福建省旅游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工作。旅行社应履行价格承诺,旅游购物店不得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不得低标高结、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优惠、减免政策。

福建省物价局表示,“双节”期间,对于全省范围内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或被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经营者或相关单位,将从重处罚,并记入价格诚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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