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名农民工领取工资款22万元

作者:黄世康 来源:南方日报
2017-01-06 16: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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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连州视窗记者/黄世康 通讯员/成剑伟)“非常感谢连州市人民法院,感谢司法部门为我们追回血汗钱。”来自湖南新田的农民工黄海林说。元旦前,连州市人民法院举行农民工工资专案兑付大会,向17名农民工兑付工资款220879元。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房晔以及部分连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了兑付活动。

记者在现场看到,兑付现场气氛热烈,发放井然有序。一些申请执行人领到执行款后,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高效和执行人员负责的态度点赞。来自湖南新田的黄海林告诉记者,原本以为辛苦的血汗钱打水漂了,好在有司法部门的帮助,此次拿回了被欠的13830元工资。

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肯定了连州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先后参观了立案、信访窗口以及党建、廉政教育警示基地,了解法院的办公设施和文化建设等情况。同时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案情链接

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年多

2013年2月,黄海林等17人入职宝森建设有限公司(原江西省中汉建设有限公司)工作,并签订有《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即从2013年2月起至连州市站前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工作地点为连州市站前路建设工程项目部。而工资具体以每月结算的工资表为准。

2015年6月至10月期间,黄海林等17人在连州市站前路建设工作项目工地进行施工工作,宝森建设有限公司则拖欠了他们在上述工作期间的工资。为此,17人向连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16年6月27日,连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该公司在裁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人工资,共计502400元。

该裁决生效后,宝森建设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故黄海林等人向连州市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连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后,立即对宝森建设有限公司(原江西省中汉建设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查控,共执行到位标的220888.23元,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比例来分配给17名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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