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2宗短线交易及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

作者:栗鹏菲 来源:中青网财经
2017-01-06 18: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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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网1月6日讯(记者 栗鹏菲)今日,中国证监会发言人邓舸在本周五例会上表示,证监会依法对2宗短线交易及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对成迪龙涉及的围海股份内幕交易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另外对马彦文涉及利德曼内幕交易行为处以约1,284万元罚款。

2宗短线交易及内幕交易案中,一是成迪龙在2012年7月19日至2015年4月17日期间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围海股份)董事会秘书,在此期间成迪龙控制使用他人账户交易“围海股份”,将持有的“围海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共计获利约108万元;成迪龙负责围海股份资本运作等事项,是围海股份拟并购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成迪龙控制使用他人账户买入“围海股份”673,600股,没有违法所得。成迪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5条、第202条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成迪龙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对成迪龙内幕交易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

二是马彦文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利德曼)董事期间,控制使用他人账户在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2月2日内将“利德曼”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利德曼董事长沈某仟、董事会秘书牛某辉是利德曼拟收购资产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马彦文与沈某仟、牛某辉多次联络接触,并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入“利德曼”756,937股,共计获利约428万元。马彦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5条、第202条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马彦文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7万元罚款;对马彦文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约428万元,并处以约1,284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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