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助力农业“国家队”“瘦身强体”

作者:汪亚 来源:新华网
2017-01-17 19: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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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17日电(汪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落实六部委联合出台的《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政策培训班17日在京举行。

作为国有农业经济的骨干和代表,农垦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建立的农垦承担着国家使命,经过60多年的艰苦创业,建设了一批现代化的国有农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援国家建设、维护边疆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

然而,办社会职能对于实现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的制约作用正日益显现。农业部党组成员杨绍品在会上对当前国有农场的发展现状做了简要介绍,他指出,截至2015年底,农垦国有农场仍有各类社会职能机构8640个,职工26.84万人,不包括办社会方面的基本建设支出,农垦自办社会机构实际经费支出总额291.28亿元,其中农垦企业经费补助达107.73亿元。

据统计,扣除新疆兵团后,2015年全国农垦办社会职能经费支出总额208.11亿元,其中农垦企业负担90.23亿元,占支出总额的43.4%。沉重的办社会负担导致部分农场资金运转困难,资产负债率过高,甚至陷入亏损境地。

长期以来,绝大部分国有农场实行管理区和农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经过长期发展,二者职责模糊、交叉管理、分散精力、消耗力量等弊端开始显现。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发展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大,国际农业竞争日趋激烈,作为国家授权经营管理国有土地资源的主体、农业发展的“国家队”,农垦国有农场肩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也由此变得更加艰巨。因此,让国有农场“瘦身强体”、推进办社会职能改革刻不容缓。

早在2012年,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启动了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明确社企分开的改革方向。2016年,农业部、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的要求。财政部也已先期拨付10.5亿元启动资金,为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开辟“绿色通道”。

杨绍品指出,过去20多年来,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围绕理顺政企关系、规范政企职能的基本方向,把具备移交条件的社会职能移交给当地政府承担和管理,暂时不能移交的在农场实行内部分开运行和管理,少数具备条件走向市场的职能实行企业化经营,取得一定成效。

截至目前,不含兵团,全国农垦已累计移交4000多所中小学、1700多个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23个垦区的普通中小学、10个垦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对于接下来的工作重点,杨绍品在会上强调了改革目标,要求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农场不再直接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立足区域社会管理,实现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共享共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垦地协同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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