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17年仅60家公司退市 曾连续4年零退市

作者:贾国强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2017-07-18 09:36:00
分享

7月7日,新都退(000033.SZ)在经历了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后,被深交所摘牌,成为今年“退市第一股”。在此之前的6月23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曾因涉嫌欺诈发行的*ST欣泰(300372.SZ)也将于7月17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之后亦会被摘牌,恐成今年第二只退市股。

今年以来,随着IPO常态化发行,有关退市的讨论也日趋激烈,“只进不出”怪象一度被市场人士痛批。对此,《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梳理了自2001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退市情况,并邀请业内专家和市场人士解读“退市难”怪象。

17年间A股退市公司60家,2009—2012年连续4年零退市

上市公司“有进有出”是成熟资本市场上的特点。退市率,即退市公司数量占上市公司总数比例,常被作为衡量一个资本市场能否充分发挥优胜劣汰作用的指标。北京证券期货研究院此前的研究显示,新兴市场的退市率较低,如香港退市率为2%左右,而成熟市场退市率较高,如英美资本市场在10%左右。

A股市场的退市率是什么情况呢?《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梳理Wind资讯数据发现,从2001年水仙电器(600625.SH)、广东金曼(000588.SZ)两家公司成为首批退市股以来,剔除吸收合并股票退市情况,A股累计有60家上市公司因亏损和欺诈发行、私有化等因素退市。截至今年7月10日,A股共有3285家上市公司,以此计算,A股累计退市率为1.83%,2001年以来17年的年均退市率仅为0.11%。

从数据上看,A股上市公司退市率确实不高,英美等成熟市场的年均退市率是A股的90倍左右,香港等新兴市场的年均退市率也是A股的20倍左右。“退市难”遭到不少市场人士吐槽并非没有根据。

从退市公司所属板块来看,沪市主板退市公司共26家,深市主板共33家,创业板1家,中小板为0家。

从各年的退市情况看,2001年有3家上市公司退市,2002年增加到7家,2003年为4家。此后逐年增加,2006年有12家公司退市,成为17年中退市最多的一年;接下来,退市的脚步慢了下来,2007年为6家,2008年仅1家,2009—2012年连续4年零退市;2013—2016年分别有3家、1家、2家、1家公司退市,2017年以来有2家公司退市或进入退市程序。

这个数据仿佛印证了前段时间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对现行退市制度的评价,“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在退市制度上做得非常差”,曾经有一段时间加快了退市机制标准的制定,退市速度有所加快,但是到现在为止,与新增的企业相比,退市效率仍极其低下。

这种现象该如何解释呢?鼎钧资本合伙人杨焕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说:“2001—2007年正好是监管部门对金融口清理施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阶段,监管与处罚做得比较到位;2008—2012年这几年,上市企业牵扯行政关系太多,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政绩而极力保壳,也有权力关系户迫使监管部门让其续命;2013年以来正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时期,尤其是2016—2017年是推行中国特色注册制的重要阶段,这两年对于退市的标准、路径选择以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都在做铺垫的测试,因此退市公司数量并不多。”

A股17年仅60家公司退市 曾连续4年零退市

退市指标更多元化,利润指标缺陷造就“不死鸟”

我们再从退市原因来分析这60家上市公司,其中,博元退(600656.SH)等47家公司因连续亏损超过3年而退市,东方锅炉(600786.SH)等9家公司因私有化退市,*ST花雕(600659.SH)等3家公司因暂停上市后未披露定期报告而退市,*ST欣泰因欺诈发行而退市。

这就涉及到了当前退市的制度问题。2014年10月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将上市公司退市分为主动退市和强制退市两种形式。

对于主动退市,《意见》明确了上市公司因收购、回购等活动引发的7种退市情形。

在强制退市方面,有“重大违法行为”退市标准、市场交易类退市指标(包括股本总额、成交量、股票市值等)、财务类退市指标(包括净利润、净资产、审计意见类型等)、规范类指标(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者虚假记载,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报或中报等)、主体资格存续类指标(被法院宣告破产等)等。

“重大违法行为”,是指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并于一年内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在财务类退市指标中,“连续三年亏损”这个指标让不少市场人士又爱又恨。爱的是这个退市标准威力挺大,比如前文所统计的47家公司就因这个标准被“扫地出门”;恨的是这个指标漏洞不小,ST公司靠领取财政补贴、卖房卖地、高价债权转让、高价出售应收账款、债务被豁免等保壳术“起死回生”,“不死鸟”个股屡现市场。

市场人士的白话版解读或许能让普通投资者更准确理解这个指标的缺陷:“一家A股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就会戴帽成ST,再亏损一年将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期间有一年整理期,若这期间还是亏损的话才会被强制退市。而如果在暂停上市的一年整理期内,通过重组等方式让主营扭亏为盈、净资产为正、营收超1000万元,是可以申请恢复上市的。”

企业想上市不易,想退市也是一个漫长过程。难怪有市场人士感叹,这项退市制度名义上是发挥市场优胜劣汰作用,实质上却起到对退市公司变相保护的作用。

既然这个标准广受诟病,为何不取消它呢?证监会对此曾表示,“连续三年亏损”指标是现行《证券法》确立的退市情形,在法律未做修改的情况下,《意见》依然保留了这一指标。

A股17年仅60家公司退市 曾连续4年零退市

20家ST公司至少经历两次“生死劫”,专家:地方政府不愿意企业被强制退市

Wind资讯数据显示,从今年1月16日*ST济柴(000617.SZ)摘帽至7月10日,已有*ST皇台(000995.SZ)等47家ST股成功摘帽,这意味着这些公司又可以至少4年无退市之忧了。

对这47家摘帽公司分析发现,狮头股份(600539.SH)已经历4次戴帽与摘帽的“生死劫”,*ST皇台等7家公司经历3次“生死劫”,藏格控股(000408.SZ)等12家公司经历两次“生死劫”。也就是说有20家公司经历了两次及以上戴帽与摘帽的“生死劫”。

个股“不死鸟”神话频频发生,客观上造成了相关资本方借壳热,市场上热炒“ST股”等乱象的屡禁不止。

缺陷明显、乱象频发,为何会出现这种制度困局呢?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上市公司退市,不只是摘牌这么简单,这涉及到很多的利益纠葛。“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商业信誉,也会影响它的商业往来。如果上市公司是国企,还会涉及地方政府的利益,即使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或民营控股企业,也会涉及当地的就业、经济增长等问题。所以地方政府是不愿意看到本地企业被强制退市的。”

所以,不少地方政府帮助濒临退市公司保壳的新闻屡见不鲜。今年6月26日,*ST嘉陵(600877.SH)发布公告称,获得5712万元财政补贴,这笔费用将记入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中的“营业外收入”科目,增加公司2017年度利润。7月1日,*ST墨龙(002490.SZ)发布公告称,寿光市财政局向其拨付了节能减排奖补资金1.5亿元,上述款项的取得预计将会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刘俊海还向记者分析说:“从监管部门来说,要考虑法律风险、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等,也面临不小的压力,上市公司退市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为何强制这家退市而不是那家,为何过去不强制退市而现在强制退市,一些公司会质疑这是不是有选择性执法的嫌疑。如果某个公司被强制退市了,中小投资者可能会去证监会抗议等。”

曾担任过证监会主席的郭树清谈及退市难问题时也很无奈:“退市制度的实施,理论上大家都赞成,一具体到企业、地方和投资者个人,就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阻力,除了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要积极审慎操作,也需要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A股17年仅60家公司退市 曾连续4年零退市

  退市制度趋严信号频传,但今年修订退市标准可能性不大

尽管《意见》被称为史上最严退市制度,但其实施近3年才有5家公司退市。不但招致市场人士的质疑,也引来相关部门的关注和建议。

证监会官网显示,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82号提案,即《关于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引入中介机构托管制度的提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465号建议,即《关于放宽实体企业社会融资、股票上市政策的建议》,都提及了退市问题;今年两会期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824号建议,即《关于进一步改革监管制度、促进股市健康发展的建议》,也提及了退市问题。

可见,退市制度已经受到很高的关注度。此前,证监会副主席姜洋亦指出,今年以来,证监会对退市工作提了几点要求:一是加强信息披露,防止财务造假;二是要求中介机构尽到“看门人”的责任;三是修改完善退市标准,现在正在积极做这方面工作;四是加强交易所一线监管。交易所要真正负起责任,该退市的就要实行退市。

半年时间已过,证监会今年推出修订退市标准的可能性大不大?在杨焕看来,“今年修订退市标准的可能性依然不大,因为退市制度是市场的大举措,不可能未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和测试就推出来。此外,就目前IPO排队审核的500多家企业数量来看,消化这个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大概到明年三季度结束。届时将是新老政策划断的时间节点。”

他还分析说,“退市制度全面推出还必须满足的一个前提,就是中小投资者保护、集体诉讼制度以及网上法庭都需逐渐推行。只有这些配套政策完善了,上市公司的退市速度才会明显提速。”

这个判断似乎有一定道理,以《意见》为例,从证监会2014年7月4日发布征求意见稿到当年10月15日正式发布,历经3个多月,而现在有关要修订退市制度还没有充分的酝酿。

不过,近期的一些措施似乎表明监管部门执行退市制度力度在加大。今年7月7日,深交所发布《持续深化会计审计监管坚决维护退市制度严肃性》一文,对*ST烯碳(000511.SZ)连续3年亏损暂停上市,并对*ST烯碳试图规避暂停上市的行为,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将持续深化会计审计监管,对利用财务造假、利润操纵来扭亏摘帽,规避连续亏损戴帽、暂停上市及退市等行为从严监管,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关注和问询力度,强化风险提示、督促勤勉尽责、保证审计质量,从而促进市场整体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月28日,深交所、上交所同时发文,提高了投资者参与退市整理期股票买入交易的门槛,“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两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资产在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这意味着多数小散将不能再参与退市整理期股票,“博傻”游戏在一定程度上被制止了。

深交所投资者教育中心6月以来,连续发布《正确看待上市公司退市》《退市投保安排知多少》等文章,引导投资者正确对待上市公司退市现象。

分享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