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中国“劫”:遭大规模反垄断纠纷 被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来源:正义网
2017-09-14 08: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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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赏”强制抽三成 被指侵犯被打赏者利益

就在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发布公告声讨苹果公司三天后,苹果公司迎来其今年争议最大的“打赏抽成”事件。

4月19日,腾讯微信团队突然发布公告: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4月19日17时起,苹果iOS版微信公众平台赞赏功能将被关闭。“经过与苹果方面长期沟通协调,最终,选择对iOS版微信赞赏功能进行了调整,对此造成的不便,深感遗憾。”

4月20日凌晨,微信团队再次发布通知称,“紧急对19日下午上线的iOS版微信公众平台文章个人转账进行关闭。”

苹果对此发表评论称,打赏功能并不是苹果逼停的,微信本来可以跟其他应用开发者一样,用应用内购买的方式让用户可以打赏他们的公众号。其中的关键是,依照苹果应用商店规定,走内购通道,涉及到的费用中苹果将抽取30%的提成。

6月11日,苹果公司在其开发者网站上更新《安全审核指南》,明确应用内向原创作者的“打赏”属于“应用内购买”,所有支付行为均需通过苹果公司提供的通道,并向苹果公司分成30%,如果拒绝执行,应用将会无法更新,甚至可能被下架。

面对新规,今日头条、知乎这两家国内主要的内容提供平台决定向苹果妥协,由此用户只能获得剩下的68%的打赏分成。

此前,针对关于苹果要征收微信之外中国社交应用打赏功能30%“过路费”的报道,就引发了众多网友热议。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认为,用户的打赏行为是基于对内容的欣赏而对作者进行赠予,打赏之前用户已经阅读完相应内容,打赏不属于付费购买内容。因此,强制抽取提成侵犯了打赏者和被打赏者的利益。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肖建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从目前苹果手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来看,苹果公司对打赏的抽成行为不构成垄断行为,而是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微信等应用开发者而言,苹果公司要求其使用苹果的应用内支付(IAP支付)作为用户为虚拟物品等付费的唯一支付渠道,其中的核心问题在于,就是必须通过安装IAP软件才能满足要求的付费机制。此行为类似捆绑软件,在法律上构成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条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肖建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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