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就能办理遗嘱公证 南山区遗嘱公证办理呈年轻化趋势

作者:黄力雯 来源:深圳新闻网
2017-09-21 1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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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山区司法局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仅45宗,但2017年以来,遗嘱公证已累计办理139宗,同比增长138%。在办结的遗嘱公证中,40岁以下办理遗嘱公证的人数占总量的27%。立遗嘱的年轻人越来越多。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黄力雯 通讯员 张颖黄思远) 2016年,南山区司法局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仅45宗,但2017年以来,遗嘱公证已累计办理139宗,同比增长138%。在办结的遗嘱公证中,40岁以下办理遗嘱公证的人数占总量的27%。立遗嘱的年轻人越来越多。

近日,南山区司法局公证处受理了两起40岁以下的遗嘱公证。何女士(单身)带24岁的女儿到南山区司法局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由于女儿要出国留学,其名下有两套房产,何女士考虑到自己的年龄和国外的未知形势,为防患于未然,二人共同立了遗嘱,明确母女互为继承人。30多岁的刘女士离婚后,独自抚养着两岁的女儿,鉴于最近准备再婚,为避免日后财产分配出现纠纷及自己发生意外后女儿生活有保障,她于婚前专门到公证处办理了遗嘱公证,以防万一。

近年来,前来公证处咨询、办理遗嘱公证的人逐年增多。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遗嘱应该是老了或临终前的事,甚至不愿意谈论这个话题,认为“遗嘱”与“死亡”似乎划等号。但随着社会观念的进步,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定立遗嘱的人群正趋于年轻化,打破了遗嘱是老年人“专利”的惯性思维。公证遗嘱在法律规定的五种遗嘱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它是个人财产自由处置的一种意志体现。通过订立遗嘱,不仅可以对自己的财产提前做好分配,而且有利于减少意外出现后的矛盾争执,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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