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通报九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作者:王小野 来源:中国吉林网
2017-09-21 1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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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平市纪委通报了9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9起问题是:

梨树县小城子镇党委书记、镇长刘栋刚,爱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立勇履职不当,致使扶贫款未完全落实问题。2013年,小城子镇爱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立勇因履职不到位,致使国家下拨的70万元养牛扶贫资金未予落实,王立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栋刚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梨树县榆树台镇副镇长卢元利监管不力,致使养猪扶贫资金被挪用问题。2013年5月,副镇长卢元利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榆树台镇六合村获得养猪扶贫资金100万元,六合村变相挪用其中扶贫资金52.5万元用于修水泥路等非扶贫项目。卢元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伊通满族自治县发改局原局长王祥、财政局原副局长贾志平等4人监管不到位,造成扶贫资金被挪用、闲置问题。2013年、2014年,伊通县莫里青乡兴宏村和劳动村的扶贫资金123.11万元被闲置、挪用。王祥、贾志平及县发改局综合科科长何云清、县财政局乡财科科长孙时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党委副书记刘大力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危房改造资金被骗领问题。2013年,刘大力在担任小孤山镇武装部部长期间,在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核查和补助资金发放审查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不符合条件的非五保户和农村低保户违规领取补助资金3万元。刘大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双辽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闫芳香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救灾补助资金被挪用问题。2013年,时任卧虎镇镇长的闫芳香因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卧虎镇民政办主任兼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李舒生擅自挪用自然灾害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卧虎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公务性费用支出。李舒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闫芳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双辽市老干部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艳梅对扶贫项目失管失察问题。2013年5月,时任永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艳梅对实施养鹅扶贫开发建设项目把关不严,把部分鹅雏发放给非贫困户。张艳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武装部部长刘欣虚假扶贫问题。2016年,叶赫镇武装部部长刘欣以形式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在没有实际帮扶措施情况下,擅自在《精准帮扶工作手册》中填写虚假帮扶措施。刘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平市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镇长陈志江不负责任,造成国家专项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滞留问题。2016年,陈志江没有积极推进危旧房改造工程,未组织进行验收,造成4000余万元国家专项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滞留。陈志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副乡长杜国民、民政管理办公室助理张文海不负责任,造成低保扶贫资金流失问题。2015年-2016年度,张文海在低保年度核查时不负责任,把关不严,造成低保补贴被冒领1.07万元。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杜国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张文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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