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标准各异 统一之路20年未尽

来源:湘声报
2012-05-08 13:50:00

中药饮片标准缺失之乱 

三级标准各说各话统一之路20年未尽 

新医改方案中,中药被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这为中药行业提供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湖南发展中医药经济具有独特的优势,全省现有中药材2384种,全国363种重点中药材品种中湖南就有241种,占66%,在全国排名第二,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但调查发现,目前中药市场秩序不容乐观。省政协近年来多次开展调研视察,呼吁建设中药国际标准化体系及其产业平台,发展壮大我省中医药产业。 

中药质量决定中医命运 

“现在的中药流通领域鱼目混珠、乱象丛生,中药造假等现象早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日前,中药行业某资深人士对记者爆料,“中药饮片的质量对用药安全形成巨大威胁。” 

记者在长沙高桥药材市场看到,数十家药材批发商铺前的地面上,一堆堆的药材就直接在地上晾晒着,有的门店前还放着火炉子和蒸锅熏制药材。 

“中药质量决定中医的命运。医生处方开得再好,如果药不行,那处方就白开了。”省政协委员、养天和大药房集团总裁李能说。 

“中药材的源头保障不了,中医复兴也是空谈。”省中药学会副会长、主任中药师方石林从事中药行业40多年,对如今中药材市场的现状也很担忧。 

方石林说,前段时间,“活取熊胆”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从中医角度而言,熊胆使用并不普遍。同样,冬虫夏草的作用也被夸大,价格被炒高,其实这都是滥用中药造成的。 

“问题中药饮片”冲斥市场 

中药饮片是中药产业的三大支柱之一,是中医临床辨证施治必需的传统武器,也是中成药的重要原料。 

目前,我国有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按照有关规定,这些专业市场只能销售药材而不能销售饮片,但实际上,违法销售饮片的现象普遍存在。 

据调查,长沙市场每年对中药饮片的需求量大约价值10亿元。长沙市主要有振兴、三湘、佰佳三家通过GMP认证的中药饮片公司,其销售总量不足1亿元,而大量小作坊加工的饮片充斥市场。 

由于小作坊式的饮片加工不需要正规的厂房设备,不做质量检验,不缴纳相关税费,以次充好,成本低,经营方式灵活,抢占了饮片市场,严重冲击了正规的饮片生产企业。 

湖南某饮片公司经理以何首乌的加工为例:何首乌的加工方法非常繁琐,辅料为黑豆。第一是原材料控制,先润再切,切好后烤干,然后用黑豆水拌匀,再蒸8个小时后烤干,继续黑豆水泡,再蒸,反复三次,最后烤干。加工一批何首乌要一个星期。100公斤何首乌才出75公斤成品,加工100公斤何首乌要15公斤黑豆,还有水电人工等费用。而小作坊则用简单的方法来加工,有的直接用墨汁泡。 

硫磺熏蒸是传统的中药材保存技法,目前全国有46种药材都要经过熏硫磺,目的是为防虫、防霉和杀菌。 

但中药材经过熏黄之后,不仅颜色好看还可增加重量,如50公斤百合熏黄后可以增加到60公斤。而国家规定,每公斤百合熏黄后的硫磺含量不能超过150毫克。事实上,一些中药材经过熏蒸后,硫磺含量超过国家规定几百倍。 

质量问题缘于标准和人才缺失 

“中药饮片产业问题的出现,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缺乏一套统一而规范的标准化体系。其实,标准化一直是中药努力的方向。”方石林介绍,我国早在“七五”、“八五”、“九五”期间就开展了中药饮片标准化的研究,但到现在依然没有一套完整的中药饮片标准化体系出台。 

“中医中药出不了国,就是因为没有标准。”李能认为,“比如红枣、莲子,淮山等,它既是中药材,又是我们经常食用的食品,你说是中药材还是农产品?” 

《中国药典》、《全国中药材炮制规范》和地方中药材炮制规范共同形成了中药饮片质量三级标准,但这三级标准都有不完善的通病。1998年出版的《全国中药材炮制规范》,收载了500余种常用中药材的炮制规范,但各省市又有自己的炮制规范,其名称、制法及工艺与国家规范差异较大,有的甚至相互矛盾,质量控制标准难以统一。 

《中国药典》目前收载的方法基本上还是以传统的经验鉴别为主,眼看、口尝、鼻闻和手摸,鉴别的是性状、色泽、质地和气味等,有明确定性定量炮制标准的药材,还不到全部药材的10%。《中国药典》2000年版中收录的534种中药材中,有379种需要切制或炮制后方可入药,对于这些品种均应制定饮片质量标准,但实际上仅有20种有质量标准单列。 

此外,据有关机构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从事饮片炮制研究的资深专家已不足50人,如果不对他们的技术加以抢救,未来的炮制人才培养将出现断层。 

据介绍,现在相关院校对中药专业的课时一减再减,甚至不少中药专业毕业生不识药、不懂药。药店行业中药专业的技术人员,只能满足部分有中药饮片经营的药店,而且“师带徒”的培养方式在药店已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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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是中药材经过按中医药理论、中药炮制方法,经过加工炮制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的中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并没有绝对的界限,中药饮片包括了部分经产地加工的中药切片(包括切段、块、瓣),原形药材饮片以及经过切制(在产地加工的基础上)、炮炙的饮片。对于前两类,管理上应视为中药材,只是根据中医药理论在配方、制剂时作饮片理解。而管理意义上的饮片概念应理解为:“根据调配或制剂的需要,对经产地加工的净药材进一步切制、炮炙而成的成品称为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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