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社会福利资金审计情况

来源:国家审计署网站
2012-08-02 11:15:00

根据宪法和审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审计署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全国18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现将社会福利资金⑤的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20世纪50年代,我国开始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和无依无靠的老弱、病残、孤寡社会成员提供国家福利服务。20世纪90年代后,社会福利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家公布和修订完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福利制度逐步健全规范,《残疾人就业条例》等公布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发放孤儿生活费的通知》,民政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办法,部分地区建立了面向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长寿补贴金和免费体检等制度。至2011年底,以扶老、助残、救孤为重点,包括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和儿童福利等构成的社会福利制度逐步健全。

(二)资金收支和结余情况。

2011年,全国共筹集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三项福利资金350.93亿元,比2005年增长4.99倍;支出合计311.43亿元,比2005年增长5.77倍;截至2011年底,三项资金累计结余169.52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5.6倍。

从资金来源看,2011年,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其他渠道分别投入50.36亿元、279.54亿元和21.02亿元,分别占14.35%、79.66%和5.99%。

二、主要成效

随着社会福利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各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更多困难群体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生活逐步得到改善。截至2011年底,全国社会福利机构4.25万个,床位321.05万张,收养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等237.92万人,分别比2005年增长32.40%、122.35%和109.34%;社会福利企业吸纳残疾人员62.80万人就业。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部分地区扩大范围支出社会福利资金5.29亿元。其中:用于基层单位工作经费1.95亿元;用于平衡市级、县级财政预算0.25亿元;用于购建培训中心、体育场馆和购车等3.09亿元。

——个别地区的社会福利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套取社会福利资金1114.83万元。

(二)制度执行和业务管理还不够严格。

——部分地区资金管理不够规范。2个市本级和19个县税务、工商部门延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916.33万元;部分地区存在会计记账和核算错误等问题,涉及金额3.88亿元。

——部分地区业务管理不够规范。2个省本级、26个市本级和200个县5.20亿元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4个省本级、18个市本级和90个县少征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11亿元。

四、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的问题

部分地区未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有23.77亿元社会福利资金在不同保障项目间相互串用等。

附注:

①18项社会保障资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9项社会保险基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6项社会救助资金,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和残疾人福利等3项社会福利资金。

②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是指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即基本药品目录、基本医疗服务设施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比例。

③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报销比例: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通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的金额占医疗费用总支出的比重。

④除审计的18项社会保障资金外,地方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还包括:含中央转移支付在内的地方各级财政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管理部门事业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就业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廉租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等的投入。

⑤本次审计的社会福利资金包括: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和残疾人福利等三项社会福利资金。